注音 ㄎㄤˋ ㄅ一ㄢˋ
拼音 kàng biàn
詞類動詞
⒈ 拒絕責難,進行爭辯。
英counterplead; plead;
⒉ 不接受責難而提出辯護。
英contradict;
⒈ 在法庭上被告對原告的告訴提出的答辯。
英counterplea; demurrer;
抗辯「ㄎㄤˋ ㄅㄧㄢˋ」
1.對於別人的指責提出辯解。
造句對於他的無理指責,你可以提出抗辯。
2.法律上指於訴訟程序中,被告不否認原告的事實口述,但自為另一種亦符合事實的主張,以期停止或消滅此事實所產生的法律效果。
造句對原告提出限期還清貸款的訴訟,被告提出抗辯,稱原告曾經同意延緩歸還期限。
抗辯「ㄎㄤˋ ㄅ一ㄢˋ」
⒈ 對於別人的指責提出辯解。
⒉ 法律上指當人對於他造所為事實上的陳述,自為另一種事實上的主張,以期停止或消 滅他造陳述的事實所應生之法律效果。
⒈ 直言辯駁。 《明史·徐階傳》:“下儒臣議, 階 獨持不可。 孚敬 召 階 盛氣詰之。
引階 抗辯不屈。”
清 魏源 《聖武記》卷七:“是冬 張廣泗 至京廷訊,責以挾私觀望之罪,抗辯不服,怒斬之。”
李大釗 《史觀》:“吾儕治史學於今日的 中國,新史觀的樹立,對於舊史觀的抗辯,其興味正自深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