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字筆順動畫
注音:ㄅㄧㄢˋ
拼音:biàn
筆劃:21
倉頡:YJYRJ
部首:
五行:
吉凶:
五筆:UYUH
簡體:
筆順:捺橫捺撇橫橫撇捺橫橫橫豎折橫捺橫捺撇橫橫豎
吉凶:
五筆:UYUH
簡體:
异体字:
部首筆劃:7
常用字:
基本釋義

見“辯”。

其他
姓名學:非姓氏
筆順編號:414311341112514143112
四角號碼:00441
UniCode:U+8FAF
首尾分解查字:辛言
粵語:bin6
閩南語:pian7
平水韻:上聲十六銑
康熙字典索引:頁1252第14
故訓彙纂索引:2272|2350.1
康熙字典解釋

同辨。【說文】判也。【廣韻】別也。【易·履卦】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又詳審也。【周禮·天官】惟王建國,辯方正位。 又明悉也。【易·大有】明辯晳也。 又【集韻】巧言也。【禮·王制】言僞而辯。【史記·荀卿傳】鄒衍之術,迂大而閎辯。 又爭辯也。【禮·鄕飮酒義】不慢不爭,則遠於鬭辯矣。 又【說文】治也。【書·酒誥】勿辯乃司。【左傳·昭元年】主盟者誰能辯焉。【註】辯,治也。 又微辯,諷諭也。【禮·儒行】其過失可微辯而不可面數也。 又與徧通。【禮·樂記】其治辯者其禮具。【註】辯,徧也。【史記·五帝紀】辯於羣神。【書·舜典】作徧。 又與平通。【字彙補】平均也。【史記·五帝紀】辯秩東作,辯秩西成。【書·堯典】作平。 又【五音集韻】下辯,地名。在武鄕。 又【集韻】【韻會】筆列切【正韻】必列切,音?。與貶同。【周禮·秋官·士師】若邦兇荒,則以荒辯之法治之。【註】辯,當爲貶。遭饑荒,則罰、國事有所貶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