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判詞語解釋 / 主判是什麽意思
「主判」詞語解釋

注音 ㄓㄨˇ ㄆㄢˋ

拼音 zhǔ pàn

⒈  唐宋時高階官員兼任較低職務之稱。

引證解釋

⒈  唐 宋 時高階官員兼任較低職務之稱。

宋 曾鞏 《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閒慢曹局狀》:“伏望聖慈憫惻,以臣老母見在京師,與臣一在京主判閒慢曹局差遣,或就移近京一便郡,庶便親養。”
明 王鏊 《震澤長語·官制》:“宋 初承 五代,三省無專職,臺省寺監無定員,類以它官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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