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督教、伊斯蘭教對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創始人的稱呼。
2.權力或財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腦:~人。物~。失~(失掉財物的人)。當家作~。
3.對事物的意見或認為應當如何處理,決定:~張。~見。~意。~義。
4.預示:早霞~雨。
5.舊時為死人立的牌位:木~。神~。
6.最重要的,最基本的:~次。~要。~力。~將(jiàng)。
7.對事物有決定權力:民~。自~。~持。~宰。~權(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的權力)。
8.舊時臣子稱君王,下級稱上級,仆人稱家主:君~。~上。
9.姓。
另見 zhù
主要的 。
如:主樓;主量子數;主潮(主要潮流);主客(主要的客人);主故(主顧);主的(主要目標);主因(主要的原因);主回路
長官;首腦,首長
若乘邊守險,足為一方之主。——《世說新語·識鑒》
何時見府主,長跪向之啼。——唐· 元結《貧婦詞》
姓
君主 。古代國家的最高統治者
今世之主。——《呂氏春秋·察今》
惟天生民有欲,無主乃亂。——《書·仲虺之誥》
下國臥龍空寤主,中原得鹿不由人。——唐· 溫庭筠《經五丈原》
畔主背親。
控制者,支配者,財產或權力的所有者
山塞中只有這個主。先除了此人,小嘍另外何足為慮。——《水滸傳》
場主積薪。——《聊齋志異·促織》
又如:企業主;房主;車主
上帝
有人從墓里把主移走了,我們不知道他們把他放在那里!——《圣經》
(象形。甲骨文字形,象點燃的火把。下面是木材。“主”是“炷”的本字。小篆字形從上往下依次為:火焰、油盞、燈臺、燈座。本義:燈心)
真主 。伊斯蘭教教徒對其所信仰的主神的稱呼
事主,指當事人
武大扯住 鄆哥道:“還我主來!”——《水滸傳》
凡被舉擢官,於誥命署舉主姓名,他日不如舉狀,則連坐之。——《宋史·選舉志》
又如:買主;賣主;失主;盟主
家長;父母或其他監護人
又如:主伯(古代指家長和長子);一家之主
內有主也。——《太玄》
事物的根本
天下為主。——清· 黃宗羲《原君》
主人;東道主
主不能守。——《三國志·諸葛亮傳》
遂舉觴對語,賓主無愧色。——《世說新語·方正》
又如:賓主;客隨主便;主隊;主婆(主人婆);主翁(猶主人);主客(主人與賓客);主黨(主人一方的親族);主父(婢妾、仆役對男主人之稱);主人家(主人;特指店主人);主人婆(主人之妻)
公主的簡稱
主家山第接云開,天子春游動地來。——唐· 李嶠《奉和初春幸太平公主南莊應制》
主( 平陽公主)見所侍美人,上弗悅。——《史記》
又如:主第(公主的住宅);主國(公主的侯國);主傅(教導公主的女官)
同本義 。油燈上用來點火的燈草、紗、線等。后作“炷”
主,鐙中火主也。——《說文》
死人的牌位
上司批準下來,制主入祠,門首建壇。——《儒林外史》
又
共事之主。——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欲斗兩主。
又如:主駕(君主的車駕);主道(君主治國之道);主術(君主控制臣下的權術);主胙(帝業);主相(君主和相);主長(君上);主君(對一國之主的稱呼);主位(君主的權位)
又
以剛為主。——《明史》
以君為主。
不主故常。——[英]赫胥黎著、 嚴復譯《天演論》
指立國一方的國君。舊史家以正統為帝,偏安為主 。如朱熹《資治通鑒綱目》以蜀為正統,故稱“蜀”為“帝”,魏、吳為主
又如:主君(諸侯互相聘問的主國之君)
凡人主必審分。——《呂氏春秋·審分》
寄住在
又如:主人家(旅館;客店)
或謂孔子於 衛主癰疽,於 齊主侍人瘠環。——《孟子》
存心;萌生
我力斗二將不過,看看輸與他。宋江收了軍馬,不知主何意。——《水滸傳》
主持;掌管
有劫賊殺財主,主者捕之。——《世說新語·政事》
又如:主蘋蘩(指妻子主持家政);主闈(科舉考試的主試官);主簿(主管文書);主藏(主管庫藏財物);主業(主管產業);主章(古代掌管木材的官吏);主書(主管文書的官吏)
聘則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蘋蘩。——白居易《井底引銀瓶》
軒轅之時,史有倉頡,主文之職。——《文心雕龍·史傳》
主縛者亦然,不如何欲,縛時既先折筋骨。——方苞《獄中雜記》
預示
齊王問大臣:“銅鐵鳴,主何吉兇?——《三國志平話》
主持婚約
主王姬者,必自公門出。——《谷梁傳》
支持,提倡,主張
又如:力主(極力主張);主坐(主使的人);主莫(主謀;力求);主畫(主意;謀劃)
前所主唱。——明· 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注重
主忠信,無友不如己者。——《論語》
保持
主此盛德兮,牽於俗而蕪穢。——《文選·宋玉·招魂》
〔古文〕丶宔【唐韻】之庾切【集韻】【韻會】【正韻】腫庾切,音麈。君也。【董仲舒·賢良策】行高而恩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可謂誼主矣。【呂氏春秋】朝臣多賢,左右多忠,如此者,國日安,主日尊,天下日服,此所謂吉主也。 又大夫之臣,稱其大夫曰主。【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鱄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又天子女曰公主。周制,天子嫁女,諸侯不自主婚,使諸侯同姓者主之,故謂之公主。 又賔之對也。【禮·檀弓】賔爲賔焉,主爲主焉。又【左傳·僖三十年】燭之武見秦伯曰:若舍鄭以爲東道主。【註】鄭在秦之東也。 又宰也,守也,宗也。【易·繫辭】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又神主,宗廟立以棲神,用栗木爲之。【春秋傳】虞主用桑,練主用栗。又匰主。【周禮·春官】司巫,掌羣巫之政令,祭祀則供匰主。【註】主神所依也。匰,盛主之器。 又【禮·曲禮】居不主奧。【疏】主,猶坐也。 又【晉語】陽子剛而主能。【註】上也。 又姓。隋主胄,明主問禮。又主父,複姓。 又【正韻】陟慮切。同注。【荀子·宥坐篇】主量必平似法。【註】主,同註。考證:〔【左傳·昭二十八年】成鮒對魏舒曰,主之舉也,近文德矣。〕 謹照原文成鮒改成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