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ㄆㄨ ㄐ一ㄡˇ
拼音 pū jiǔ
⒈ 宋時承辦釀造,實行包稅,叫“撲酒”。
⒈ 宋 時承辦釀造,實行包稅,叫“撲酒”。參閱《宋史·食貨志下七》。
引宋 葉適 《平陽縣代納坊場錢記》:“自前世鄉村以分地撲酒,有課利買,名淨利錢,恣民增錢奪買,或賣不及,則為敗缺而當停閉,雖當停閉,而錢自若,官督輸不貸。”
撲字解釋、 酒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