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ㄆㄢˋ ㄕㄨ
拼音 pàn shū
⒈ 契約;合同。
國語辭典修訂本
判書「ㄆㄢˋ ㄕㄨ」
⒈ 合同、契約字據。
引《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書記》:「明白約束,以備情偽,字形半分,故周稱『判書』。」
引證解釋
⒈ 契約;合同。
引《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
孔穎達 疏:“判,半分而合者,即質劑傅別分支合同,兩家各得其一者也。”
南朝 樑 劉勰 《文心雕龍·書記》:“券者,束也。明白約束,以備情偽,字形半分,故 周 稱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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