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ㄈㄨˋ ㄗㄨㄛˋ
拼音 fù zuò
⒈ 漢刑律名。亦指按其刑服勞役的婦女。犯者不服刑具,刑期一年。
⒉ 再來寫。
⒊ 復發,再發。
⒈ 漢 刑律名。亦指按其刑服勞役的婦女。犯者不服刑具,刑期一年。
引《史記·孝武本紀》:“其赦天下,如乙卯赦令。行所過毋有復作。事在二年前,皆勿聽治。”
《漢書·宣帝紀》:“憐曾孫之亡辜,使女徒復作 淮陽 趙徵卿、渭城 胡組 更乳養,私給衣食,視遇甚有恩。”
顏師古 注引 李奇 曰:“復作者,女徒也。謂輕罪,男子守邊一歲,女子輭弱不任守,復令作於官,亦一歲,故謂之復作徒也。”
又引 孟康 曰:“復音服,謂弛刑徒也,有赦令詔書去其鉗釱赭衣。更犯事,不從徒加,與民為例,故當復為官作,滿其本罪年月日,律名為復作也。”
王先謙 補註引 周壽昌 曰:“案此復作女徒或傳其家姓,或傳其夫姓,故《紀》《傳》有異同也。”
⒉ 再來寫。
引漢 王充 《論衡·書解》:“諸子尺書文篇具在,可觀讀以正說,可採掇以示後人,後人復作猶前人之造也。”
清 李漁 《閒情偶寄·詞曲·音律》:“既有此書,即‘三百篇’之風人復作,亦當俯就範圍。”
⒊ 復發,再發。
例如:舊病復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