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ㄉㄨㄛˋ ㄇ一ㄣˊ
拼音 duò mín
⒈ 不務正業的遊民。
英misfit;
惰民「ㄉㄨㄛˋ ㄇ一ㄣˊ」
⒈ 相傳為宋代罪俘的後裔,散居在蘇浙兩省,不得為官吏及與良民通婚。民國成立,才完全恢復其平等地位。
⒈ 不務正業的遊民。
引《商君書·墾令》:“惰民不窳,而庸民無所於食,是必農。”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資政新篇》:“惰民不務正業,專以異端誣民,傷風敗俗,莫逾於此。”
⒉ 元 明 時 浙江 境內受歧視的一部分民戶。也稱“墮民”。 元 滅 宋 後,將俘虜和罪犯集中於 紹興 等地,稱之為“怯憐戶”,在 紹興 也叫“樂戶”,後稱“惰民”。 明 編戶籍,統列之為“丐戶”,世充婚喪喜慶等賤役,不許與平民通婚和應科舉。或曰 宋 將 焦光瓚 率部降 金,金 軍北退後, 宋 貶其部為“惰民”。此外尚有 明 初設定之說,其成員傳系 張士誠、方國珍 的部屬。惰民直至 清 雍正 時始改變其戶籍,和平民同列。參閱《通志·食貨五》、 清 顧炎武 《日知錄·降臣》、 清 俞正燮 《癸巳類稿·除樂戶丐戶籍及女樂考附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