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ㄔˋ ㄌ一ˋ
拼音 chì lì
⒈ 亦作“赤歷”。
⒉ 宋至清初,上級財政機關稽核各州縣官府錢糧的冊籍。
⒈ 亦作“赤歷”。 宋 至 清 初,上級財政機關稽核各州縣官府錢糧的冊籍。見“赤歷”。
引宋 莊簡 《論王子獻等札子》:“襄城 一邑,科率至十七萬,謂之助國錢,更不抄上赤歷。”
《續資治通鑑·宋孝宗淳熙四年》:“其後 元鼎 奏:‘驅磨本州財賦,惟憑赤歷,難以稽考。’”
《醒世姻緣傳》第四二回:“侯小槐 又説:‘小人只有四十畝地,赤歷可查。’”
《清史稿·食貨志二》:“﹝ 順治 十一年﹞有赤歷,令百姓自登納數,上之布政司,歲終磨對。”
《清史稿·食貨志二》:“﹝ 康熙 ﹞十八年,令州縣每歲將日收錢糧流水簿解使磨對,罷赤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