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字筆順動畫
注音:ㄌㄧˋ
拼音:
筆劃:16
倉頡:MDYLM
部首:
五行:
吉凶:
五筆:DTTH
簡體:
筆順:橫、 撇、 撇、 橫、 豎、 撇、 點、 撇、 橫、 豎、 撇、 捺、 豎、 橫、 豎、 橫
吉凶:
五筆:DTTH
簡體:
异体字:
部首筆劃:4
常用字:
基本釋義

1.過去的經驗:“學歷”、“資歷”、“履歷”。

2.經過:“歷劫”、“歷險”、“歷盡滄桑”。

3.遍、盡。《周禮?夏官?量人》:“凡宰祭與鬱人受斝,歷而皆飲之。”唐?李商隱《詠史詩》:“歷覽前賢國與家,成由勤儉破由奢。”

4.分明的、清晰的:“歷歷在目”、“往事歷歷”。唐?崔顥《黃鶴樓詩》:“晴川歷歷漢陽樹,春草萋萋鸚鵡洲。”

5.踰越。《呂氏春秋?孟冬紀?安死》:“徑庭歷級,非禮也。”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一上?遊雁宕山日記》:“一步一喘,數里,始歷高巔。”

6.過去、已經過的:“歷代”、“歷屆”、“歷史”、“歷年”。《文選?沈約?宋書謝靈運傳論》:“至於先士茂製,諷高歷賞。”

其他
姓名學:非姓氏
筆順編號:1331234312342121
四角號碼:71211
UniCode:U+6B77
首尾分解查字:廠止
粵語:lik6
閩南語:lek8
平水韻:入聲十二錫
康熙字典索引:頁577第14
故訓彙纂索引:1185|1263.2
漢語字典索引:卷2頁1445第09
康熙字典解釋

〔古文〕【唐韻】郞擊切【集韻】【韻會】狼狄切,音靂。【說文】過也。一曰經歷。【書·梓材】殺人歷人。【註】歷人者,罪人所過。【前漢·天文志】合散犯守,陵歷鬭食。【韋昭註】自下往觸之曰犯,居其宿曰守,經之爲歷,突掩爲陵,星相擊爲鬭。 又次也。【禮·月令】季冬,命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註】歷,猶次也。 又盡也。謂徧及之也。【書·盤庚】歷告爾百姓於朕志。【前漢·劉向傳】歷周唐之所進以爲法。【師古註】歷謂歷觀之。 又踰也,越也。【孟子】不歷位而相與言。【大戴記】竊盜歷法妄行。 又疎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齞脣歷齒。【註】歷,猶疎也。【後漢·列女傳】蓬髮歷齒,未知禮則。 又錯也。【莊子·天地篇】交臂歷指。 又亂也。【大戴記】歷者,獄之所由生。【註】歷,歷亂也。【鮑照詩】黃絲歷亂不可治。 又歷歷,行列貌。【古樂府】歷歷種白楡。 又釜鬲謂之歷。【史記·滑稽傳】銅歷爲棺。【索隱曰】歷卽釜鬲也。 又歷錄,文章之貌。見【詩疏】。 又寂歷,猶寂寞也。【張說詩】空山寂歷道心生。 又山名。【括地志】蒲州河東縣雷首山,一名中條,一名歷山,舜耕處。【廣輿記】蒲州今屬平陽府。又濟南有歷山,《漢志》充縣亦有歷山。 又縣名。【前漢·地理志】信都國有歷縣。又歷城縣,屬濟南,卽齊州縣也。【地理通釋】田廣罷歷下兵,卽其地。後漢安帝建光三年,黃龍見歷城。 又湖名。【廣輿記】歷湖,在和州城西,周七十里,爲郡之巨浸。 又《爰歷》,書名。【說文序】趙高作《爰歷篇》,所謂小篆。 又與曆日之曆同。【前漢·律歷志】黃帝造歷。又《世本》曰容成造歷。《尸子》曰羲和造歷。或作曆。 又與霹靂之靂同。【前漢·天文志】辟歷夜明。【後漢·蔡邕傳】辟歷數發。 又與馬櫪之櫪同。【前漢·梅福傳】伏歷千駟。 又同壢。坑也。考證:〔【索隱註】歷卽釜鬲也。〕 謹按索隱卽史記註之名,旣稱索隱不得稪稱註,謹改註爲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