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一ˋ ㄕˋ
拼音 lì shì
⒈ 明代官吏實習制度。明初定製,國子監生學習至一定年限,分撥到政府各部門實習吏事,稱“歷事”。實習凡三月,經考核,上等者報吏部候補,但須回監再學習一年,始正式授官。清初因承明制。
引證解釋
⒈ 明 代官吏實習制度。 明 初定製,國子監生學習至一定年限,分撥到政府各部門實習吏事,稱“歷事”。實習凡三月,經考核,上等者報吏部候補,但須回監再學習一年,始正式授官。 清 初因承 明 制。
引《清史稿·選舉志一》:“積分歷事之法,國初行之。監生坐監期滿,撥歷部院練習政體。三月考勤,一年期滿送廷試。”
相關漢字解釋
歷字解釋、 事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