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一ㄡˋ ㄔㄚˊ
拼音 liù chá
⒈ 唐宋時置監察御史,分察六部、六事,號六察官。
⒉ 監察御史的代稱。
⒈ 唐 宋 時置監察御史,分察六部、六事,號六察官。
引《新唐書·百官志三》:“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寮,巡按州縣,獄訟、軍戎、祭祀、營作、太府出納皆蒞焉……其一,察官人善惡;其二,察戶口流散,籍帳隱沒,賦役不均;其三,察農桑不勤,倉庫減耗;其四,察妖猾盜賊,不事生產,為私蠹害;其五,察德行孝悌,茂才異等,藏器晦跡,應時用者;其六,察黠吏豪宗兼併縱暴,貧弱冤苦不能自申者。”
《宋史·職官志四》:“監察御史六人,掌分察六曹及百司之事,糾其謬誤,大事則奏劾,小事則舉正……凡六察之事,稽其多寡當否,歲終條具殿最,以詔黜陟。”
⒉ 監察御史的代稱。
引宋 朱熹 《與李誠父書》:“茲聞榮被親擢,進居六察之聯,深以為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