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賣詞語解釋 / 典賣是什麽意思
「典賣」詞語解釋

注音 ㄉ一ㄢˇ ㄇㄞˋ

拼音 diǎn mài

⒈  俗稱活賣。舊時指把房屋、田地等在限期內典押給他人使用,期滿後再贖回,愈期不能贖回,即被視為出賣。

pawn;

國語辭典修訂本

典賣「ㄉ一ㄢˇ ㄇㄞˋ」

⒈  以財產約定出賣,期滿後可照原價贖回。

《紅樓夢·第一三回》:「如此周流,又無爭競,亦沒有典賣諸弊。」

引證解釋

⒈  舊指活賣。即出賣時約定期限,到期可備價贖回,不同於“絕賣”。 宋 蘇軾 《奏浙西災傷第一狀》:“又緣春夏之交,雨水調勻。

浙 人喜於豐歲,家家典賣,舉債出息,以事田作。”
《元典章新集·國典·詔令》:“其腹裡百姓因值災傷,典賣兒女,聽依原價收贖。”

⒉  典租出賣。

陳登科 《赤龍與丹鳳》第一部八:“宋蚦 道:‘我小時候聽老人講,官田是不能買賣的,如今也沒人問這些了,還不是照樣典賣!’”

相關漢字解釋

典字解釋賣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