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ㄕˊ ㄅㄚ ㄕㄥˇ
拼音 shí bā shěng
⒈ 清·康熙時分長城以南行政區為十八省,即河北、江蘇、安徽、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後沿用為中國內地代稱。
引證解釋
⒈ 清 康熙 時分 長城 以南行政區為十八省,即 河北、江蘇、安徽、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福建、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後沿用為 中國 內地代稱。
引太平天囯 洪仁玕 《資政新編》:“﹝新聞官﹞專收十八省及萬方新聞篇有招牌圖記者,以資聖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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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解釋、 八字解釋、 省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