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筆順動畫
注音:ㄕˊ
拼音:shí
筆劃:2
倉頡:J
部首:
五行:
吉凶:
五筆:FGH
簡體:
筆順:橫、 豎
吉凶:
五筆:FGH
簡體:
异体字:
部首筆劃:2
常用字:
基本釋義

1.表示達到頂點:~足。~分。~成的把握。

2.姓。

3.九加一后所得的數目。見〖數字〗。

詳細釋義
十 [shí]
  1. 通“什”。雜 。

    如:十錦;十樣錦(有各種不同花紋的織錦)

  2. 表示多;齊全;完備

    九十其儀。——《詩·豳風·東山》

    又如:十郎八當(落花流水,七零八落);十變五化(變化多端);十親九眷(眾多親戚);十相具足(十分美貌);十相俱足(嬌妻美妾俱全);十數(十多;十幾,表示眾多);十蕩十決(多次沖擊均能破敵);十萬(數目。又形容數量極多);十惡五逆(種種不可赦免的大罪);十堯(圣人眾多);十朋(許多朋友);十有八九(絕大多數)

    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禮記·大學》

〈形〉
  1. [數]

  2. 序數的第十位

    請以趙十五城為 秦王壽。——《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又如:十五刪(詩韻中上平聲第十五個韻目);十四寒(詩韻中上平聲第十四個韻目);十三元(依據《佩文詩韻》“元”字列在上平聲第十三位,故稱)

  3. (指事。甲骨文象用一根樹枝代表十,金文象是結繩記數,用一個結表示十。后來一點變成了一橫。本義:九加一的和)

  4. 表示約數。猶言十來個

    辱十城之虛壽,奄咸陽以取雋。——《文選·潘岳·西征賦》

  5. 指十分;十份

    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宋· 王安石《游褒禪山記》

    又如:十一(十分之一);十半(十分之五)

  6. 同本義

    與吾祖居者,今其室十無一焉。——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十,數之具也。—為東西,|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說文》

    又如:十里長亭(古時設在路旁的亭子,常用作送別餞行之處);十番(合奏樂以十種樂器演奏的名稱);十牌(十戶人家。牌:門牌);十地(佛教稱菩薩修行漸近於佛的十種境界);十生九(死的歇后語);十方地面(廟宇。佛教指東、西、南、北、東南、西南、東北、西北和上下);十方常住(寺廟。佛教認為“不變”為常住。寺廟是不變的,故稱);十有九就(十成之中有九成可望成功)

    兵也者,審於地圖,謀十官。——《管子·七法》

    十畝之間兮。——《詩·小雅·六月》

    十是數之小成。——《左傳·僖公四年》疏

    天下欲反,十室九空。——葛洪《抱樸子·用刑》

  7. 特指十倍 。

    如:十伯(十倍百倍)

其他
姓名學:非姓氏
筆順編號:12
四角號碼:40000
UniCode:U+5341
規範編號:0004
首尾分解查字:一丨
漢字部件構造:
粵語:sap6
閩南語:chap8,sip8
平水韻:入聲十四緝
康熙字典索引:頁155第17
故訓彙纂索引:271|0349.3
漢語字典索引:卷1頁0058第09
康熙字典解釋

【唐韻】【韻會】是執切【集韻】寔入切【正韻】寔執切,音拾。【說文】十,數之具也。一爲東西,丨爲南北,則四方中央具矣。易,數生於一,成於十。【易·繫辭】天九地十。【前漢·韓安國傳】利不十者,不易業。又通作什。【孟子】或相什百。【前漢·谷永傳】天所不饗,什倍於前。【枚乗傳】此其與秦地相什,而功相百。又【韻會】令官文書借作拾。又【陸游老學菴筆記】轉平聲,可讀爲諶。白樂天詩:綠浪東西南北路,紅欄三百九十橋。宋文安公宮詞:三十六所春宮館,一一香風送管絃。鼂以道詩:煩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