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ㄓㄨㄥ ㄏㄨㄚˊ ㄖㄣˊ ㄇ一ㄣˊ ㄍㄨㄥˋ ㄏㄜˊ ㄍㄨㄛˊ ㄒ一ㄢˋ ㄈㄚˇ
拼音 zhōng huá rén mín gòng hé guó xiàn fǎ
⒈ 我國的根本法。從1954年至1982年,我國共頒佈了四部憲法。現行憲法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於1982年12月4日通過,有序言和四章一百三十八條。憲法把四項基本原則作為總的指導思想,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是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要求所有公民和社會組織都以憲法作為根本的活動準則,承擔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責任。1988年和1993年全國人大又分別對1982年憲法作了兩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