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ㄏㄨㄚ ㄆㄢˋ
拼音 huā pàn
⒈ 舊時官吏用駢體文寫成的語帶滑稽的判詞。
⒉ 引申為判決。
⒊ 猶評判。
花判「ㄏㄨㄚ ㄆㄢˋ」
⒈ 舊時官員用滑稽辭語所寫成的判詞,稱為「花判」。
引元·石子章《竹塢聽琴·第三折》:「你可甚端冕臨三輔,調絃理萬民,剗的點檢他這姻緣簿,花判他這有情人,姑姑好出家人也。」
⒈ 舊時官吏用駢體文寫成的語帶滑稽的判詞。
引宋 洪邁 《容齋隨筆·唐書判》:“唐 人判語必駢儷,今所傳《龍筋鳳髓判》及《白樂天集·甲乙判》是也……世俗喜道瑣屑遺事,參以滑稽,目為花判。”
宋 劉克莊 《送趙司理歸永嘉》詩:“客談花判健,民道李官清。”
⒉ 引申為判決。
引元 石子章 《竹塢聽琴》第三折:“你可甚端冕臨三輔,調絃理萬民,剗的點檢他這姻緣簿,花判他這有情人。”
⒊ 猶評判。
引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小謝》:“秋容 素不解讀,塗鴉不可辨認,花判已,自顧不如 小謝,有慚色。”
何垠 注:“花判,如五花判事,猶言判其好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