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ㄋㄟˋ ㄙㄢ ㄩㄢˋ
拼音 nèi sān yuàn
⒈ 清官署名。清天聰十年,置內國史院、內祕書院、內弘文院,各設大學士一人。內國史院掌記注詔令,編輯實錄、史書,撰擬郊祀祝文、誥命冊文等事。內祕書院掌外交文書及敕諭祭文。內弘文院掌註釋歷代行事善惡,進講。合稱“內三院”。康熙九年改為內閣。
⒈ 清 官署名。 清 天聰 十年,置內國史院、內祕書院、內弘文院,各設大學士一人。內國史院掌記注詔令,編輯實錄、史書,撰擬郊祀祝文、誥命冊文等事。內祕書院掌外交文書及敕諭祭文。內弘文院掌註釋歷代行事善惡,進講。合稱“內三院”。 康熙 九年改為內閣。參閱《清通典·職官一》。
引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故二·五學士》:“國朝官制,設內三院:曰國史,曰祕書,曰弘文,院各有學士一員。既設翰林院,以內三院為內閣,則止設閣學二員,而別以一人掌翰林院事,俱兼禮侍。”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九章:“洪承疇 雖然此時尚無官職,卻被指定同內三院大學士坐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