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一ㄢ 一ˋ
拼音 jiān yì
⒈ “十三經”之經注與疏合刻,謂之某經兼義,即兼併“正義”之意。其刻本謂之兼義本。如今阮校“十三經”《周易》,即稱《周易兼義上經》、《周易兼義下經》,阮元校勘雲:“'兼義'字乃合刻註疏者所加。取兼併正義之意也。蓋其始註疏無合一之本,南北宋之間,以疏附於經注者,謂之某經兼義。至其後則直謂之某經註疏。此變易之漸也。”見《〈周易註疏〉校勘記》卷一。
⒈ 見《〈周易註疏〉校勘記》卷一。見《〈周易註疏〉校勘記》卷一。
引“十三經”之經注與疏合刻,謂之某經兼義,即兼併“正義”之意。其刻本謂之兼義本。如今 阮 校“十三經”《周易》,即稱《周易兼義上經》、《周易兼義下經》, 阮元 校勘雲:“‘兼義’字乃合刻註疏者所加。取兼併正義之意也。蓋其始註疏無合一之本,南北 宋 之間,以疏附於經注者,謂之某經兼義。至其後則直謂之某經註疏。此變易之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