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ㄑ一ㄢ ㄆㄢˋ
拼音 qiān pàn
⒈ 宋代各州、府選派京官充當判官時稱籤書判官廳公事,簡稱“籤判”。掌諸案文移事務。
引證解釋
⒈ 宋 代各州、府選派京官充當判官時稱籤書判官廳公事,簡稱“籤判”。掌諸案文移事務。參閱 宋 高承 《事物紀原·撫字長民·籤判》、《文獻通考·職官十六》。
引宋 陳巖肖 《庚溪詩話》捲上:“英宗 朝,自 鳳翔 籤判滿任,欲以 唐 故事召入翰林。”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士人赴殿試唱名》:“其狀元官授承事郎,職除上郡籤判;榜眼授承奉郎,探花授承務郎,職注中郡或下郡籤判。”
相關漢字解釋
籤字解釋、 判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