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ㄖㄣˊ ㄇ一ㄣˊ ㄍㄨㄥ ㄕㄜˋ ㄏㄨㄚˋ ㄩㄣˋ ㄉㄨㄥˋ
拼音 rén mín gōng shè huà yùn dòng
⒈ 1958年8月,中共中央通過了《關於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隨後,在全國掀起了人民公社化運動。10月底,全國農村實現公社化。原有的七十四萬多個農業生產合作社改組成為二萬六千多個人民公社,參加公社的農戶有一億二千萬戶,佔全國農戶的99%以上。由於人民公社化運動違反了生產關係要同生產力發展狀況相適應的客觀規律,妨礙和破壞了農業生產的發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通知,實行政社分開,到1984年底,全國建立了九萬多個鄉(鎮)政府,農村人民公社制度已經不復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