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ㄍㄨㄥ ㄒ一ㄝˋ ㄊ一ㄢˊ
拼音 gōng xiè tián
⒈ 隋唐時期給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補充辦公經費的公田。隋文帝開皇九年(公元589年),詔給外官公廨田,為公廨田名稱之始。唐制內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級高低,分別給予公廨田。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頃至二頃,在外諸州公廨田自四十頃至一頃。官吏解職,移交後任。公廨田租給農民耕種,苛收地租。唐以後無給公廨田的記錄。
⒈ 隋 唐 時期給各官署以所收地租補充辦公經費的公田。 隋文帝 開皇 九年(公元589年),詔給外官公廨田,為公廨田名稱之始。 唐 制內外各官署均依照等級高低,分別給予公廨田。在京官署公廨田自二十六頃至二頃,在外諸州公廨田自四十頃至一頃。官吏解職,移交後任。公廨田租給農民耕種,苛收地租。 唐 以後無給公廨田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