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ㄨㄣˋ ㄆㄢˋ
拼音 lùn pàn
⒈ 策論和判語。均為科舉考試的專案。
引《兒女英雄傳》第三四回:“那時候不但不曾奉試帖增到八韻的特旨,也不曾奉文章只限七百字的功令,就連二場還是專習一經,三場還有論判呢。”
論字解釋、 判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