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ㄕˊ ㄅㄚ ㄐ一ㄝˋ
拼音 shí bā jiè
⒈ 梵文的意譯。佛教以人的認識為中心,對世界一切現象所作的分類。或說,人的一身即具此十八界。包括能發生認識功能的六根(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作為認識物件的六境(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和由此生起的六識(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
十八界「ㄕˊ ㄅㄚ ㄐ一ㄝˋ」
⒈ 佛教對於現象的分類,也就是現象的十八個範疇。認識的物件有六類,即色、聲、香、味、觸、法,謂之六塵。相對於物件的認識官能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謂之六根。認識作用也有六種,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謂之六識。共成十八類。
引《大智度論·卷三〇》:「於五眾、十八界、十二入、六種十二因緣等眾多法中,假名『眾生』。」
⒈ 梵文的意譯。佛教以人的認識為中心,對世界一切現象所作的分類。或說,人的一身即具此十八界。包括能發生認識功能的六根(眼界、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作為認識物件的六境(色界、聲界、香界、味界、觸界、法界)和由此生起的六識(眼識界、耳識界、鼻識界、舌識界、身識界、意識界)。
引《俱舍論》卷一:“法種族義是‘界’義……如是一身或一相續有十八類諸法種族,名十八界。”
呂澂 《中國佛學源流略講》第三講:“《放光》譯出後,‘事數’比較完備了,如用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來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