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ㄐㄨㄣ ㄐ一ㄣ ㄕㄨˋ ㄕˇ
拼音 jūn jīn shù shǐ
⒈ 銅三十斤,箭一束。古代獄訟雙方致官之物。金者取其堅,矢者取其直。及斷,勝者官司還其金、矢、敗者則沒入。語本《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乃致於朝,然後聽之。”孫詒讓正義:“故《易·噬嗑》為獄訟之象,其九四爻辭雲'得金矢',又六五雲'得黃金',即謂訟得直而歸其鈞金束矢也。”
⒈ 銅三十斤,箭一束。古代獄訟雙方致官之物。金者取其堅,矢者取其直。及斷,勝者官司還其金、矢、敗者則沒入。
引語本《周禮·秋官·大司寇》:“以兩造禁民訟,入束矢於朝,然後聽之。以兩劑禁民獄,入鈞金,三日乃致於朝,然後聽之。”
孫詒讓 正義:“故《易·噬嗑》為獄訟之象,其九四爻辭雲‘得金矢’,又六五雲‘得黃金’,即謂訟得直而歸其鈞金束矢也。”
清 何琇 《樵香小記·鈞金束矢》:“鈞金束矢之制,儒者所疑,此以後世律 三代 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