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ㄕㄡˋ ㄊ一ㄢˊ
拼音 shòu tián
⒈ 古時按戶分田的制度。如夏的貢法,殷的助法,周的徹法。田為公有,受田者向國家納稅。年老及身故,還田。唐代亦實行授田法,其制有異前代。
授田「ㄕㄡˋ ㄊㄧㄢˊ」
古代田地為官府公有,人民成年時就分授給他們,死亡後再將田地歸還給公家。如夏代的貢法、商朝的助法、周朝的徹法、唐代的授田法,均屬此類制度。
造句中國古代授田的制度,已經不適合現代工業化的社會結構了。
授田「ㄕㄡˋ ㄊ一ㄢˊ」
⒈ 古代田地為官府公有,人民成年時就分授給他們,死亡後再將田地歸還給公家。如夏代的貢法、商朝的助法、周朝的徹法、唐代的授田法,均屬此類制度。而國父耕者有其田的計劃,部分辦法仿於此。
⒈ 古時按戶分田的制度。如 夏 的貢法, 殷 的助法, 周 的徹法。田為公有,受田者向國家納稅。年老及身故,還田。 唐 代亦實行授田法,其制有異前代。
引《舊唐書·食貨志上》:“所授之田,十分之二為世業,八為口分。世業之田,身死則承戶者便授之;口分,則收入官,則更以給人。”
《新唐書·食貨志一》:“狹鄉授田,減寬鄉之半。”
清 朱大韶 《實事求是齋經義·無職事者與無職者辨》:“《冢宰》謂之閒民者,閒非遊手之謂,蓋民之未授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