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付;給予(多用於正式或隆重的場合):~旗。~獎。~權。
2.傳授;教:講~。~課。函~。
任命
如今且說賈雨村授了 應天府,一到任就有件人命官司詳至案下。——《紅樓夢》
又如:授正(任命官長);授用(任用);授能(任用有才能的人)
(會意。從手,從受,受聲。本義:給予;交給)
娶(媳婦),尤指舊時為子娶婦 。
如:授室
同本?
獻俘授馘。——《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注:“數也。”
今日必授。——《國語·魯語》。注:“與也。”
議法度而修之於朝廷,以授之於有司,不為侵官。——宋· 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授,予也。——《說文》。按,“授”應是后起字。
君言當擊,甚與孤合,此天以君授孤也。——《資治通鑒》
又如:授受(交接;交付和接受);授兵(把武器給戰士);授官廳(官府;衙門);授玉(給予玉圭);授室(把家事交給新婦);授賞(獎賞);授簡(給予簡札);授以全權;授位(授予職位);授政(授予帝位)
則從而授之。——《周禮·鄰長》
傳授
又如:授經(講授經書);授堂(講授學業的堂室)
授之書而習其句讀者。——唐· 韓愈《師說》
天下無以易李伶, 李伶即又不肯授我。—— 侯方域《馬伶傳》
通“受”。接受
惠公沒, 文公授之。——《韓非子·難二》
凡授嬪婦功,及秋獻功。——《周禮·天官·典婦功》
再拜授幣。——《周禮·秋官·司儀》
交還,奉還
子犯授公子載璧。——《國語·晉語四》。注:“授,還也。”
【唐韻】殖酉切【集韻】【韻會】【正韻】是酉切,受上聲。【說文】予也。【廣韻】付也。 又【集韻】承呪切,音壽。義同。【詩·鄭風】還,予授子之粲兮。【禮·曲禮】男女不親授。【史記·留侯世家】沛公殆天授。【前漢·翟方進傳】當大都授時。【註】總集諸生,大講授也。 又姓。漢有授異眾。 【集韻】或作。唐武后改作。武后造授字,以爲正,、、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