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捉拿:~捕。
2.達到;及:力所不~。
捉;捕。只限口語單用,不用於合成詞:~老鼠。
另見 dài
[口]∶捉,特指經過追趕或試圖抓住 。
如:逮蚊子;逮特務;貓逮老鼠
另見 dǎi
(形聲。從辵(chuò),隸(dài)聲。本義:趕上;及;到)
逮捕,抓人(人在捉拿稱“逮”,人逃亡而追拿稱“捕”)
使者遂逮守,脅服,奪其官。——明· 高啟《博雞者事》
又如:逮系(拘捕囚禁);逮坐(逮捕問罪);逮獄(逮捕入獄)
五人者,蓋當蓼州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 張溥《五人墓碑記》
被逮之前一日。——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逮治黨與。——《漢書·王莽傳》。注:“捕也。”
以罪過連逮。——《史記·始皇紀》
同本義
群后之逮在下。——《書·呂刑》
敵出不意,大驚擾,以槍上刺刀相搏擊,而便捷猛鷙終弗逮。——清· 徐珂《清稗類鈔·戰事類》
政逮於大夫四世矣。——《論語·季氏》
縱輕體以迅赴,景追形而不逮。——曹植《七啟》
又如:逮及(達到,到了某種程度);逮夜(到了晚上);逮至(及至;等到)
逮事父母。——《禮記·曲禮》
上不及堯、 舜,下不逮 周、 孔,亦一時之懿士。——《世說新語·排調》
逮於袁婁而與之盟。——《公羊傳·成公二年》
逮,唐逮及也。——《說文》。按,逮者,行相及也。古曰唐逮。
〔古文〕逯【廣韻】【集韻】【韻會】徒戴切【正韻】度耐切,音代。【說文】及也。【易·繫辭】水火相逮。【註】水火不相入而相逮及。【書·周官】夙夜不逮。 又【正韻】追也。【前漢·法志】逮繫。【註】辭之所及,則追捕之,故謂之逮。 又【集韻】【韻會】【正韻】蕩亥切,音迨。與迨同。 又【廣韻】特計切【集韻】【韻會】大計切,音第。逮逮,安和貌。【禮·孔子閒居】威儀逮逮。 又葉吐內切,音退。【前漢·郊祀歌】靑陽開動,根荄以遂。膏潤幷愛,跂行畢逮。考證:〔【前漢·郊祀歌】靑陽開動,根荄以遂。膏潤幷受,跂行必逮。〕 謹照原文受改愛。必改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