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謚”。
【唐韻】【集韻】【韻會】神至切,音示。【說文】行之跡也。【爾雅·釋詁】靜也。【疏】人死將葬,誄列其行而作之也。【釋名】曳也。物在後爲曳,言名之於人亦然也。【白虎通】諡之爲言引也。引列行之跡,所以進勸成德,使上務節也。【增韻】誄行立號以易名也。【汲冢周書】維周公旦、太公望,開嗣王業,攻於牧野之中,終葬,乃制諡敘法,大行受大名,細行受細名,行出於己,名生於人。【詩·大雅】文王在上。【註】愼也,悉也。生存之行,終始悉錄之以爲諡也。【穀梁傳·范甯註】諡者,所以勸善而懲惡。【禮·檀弓】死諡周道也。【疏】殷以上有生號,仍爲死後之稱,周則死後別立諡。【周禮·春官·大史】小喪賜諡。【疏】賜諡之制實始於周也。 又【集韻】【類篇】於賜切,音縊。又【集韻】【類篇】羊至切,音肄。義同。 【類篇】或省作。與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