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給以:~以重任。投~豺虎。
給與
彼姝者子,何以畀之。——《詩·鄘風·干旄》
又如:畀賦(賦予;給)
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古文〕畁【集韻】必至切【正韻】浦至切,音比。【爾雅·釋詁】畀,賜也。【書·洪範】不畀洪範九疇。【傳】畀,與也。【詩·衞風】彼姝者子,何以畀之。【傳】畀,予也。 又人名。楚昭王妹季芉,字畀我。見【左傳·定四年】。 【正韻】從田從丌,或從廾,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