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器:軍~。繳~。~斗。
2.器械:機~。
3.枷和鐐銬之類的刑具。
治
橋揉斤械。——《文選·馬融·長笛賦》
拘系;枷住;拘束
又如:械致(拘系押送);械檻(拘系於囚車)
半與城門充校尉,誰將斜谷械 陽陵。—— 龔自珍《己亥雜詩》
茍入獄,不問罪之有無,必械手足。——清· 方苞《獄中雜記》
武器 。
如:械戰(猶械斗);槍械
器械,用具
又如:械用(器械用具);械器(器械;器具);械具(機械用具)
以牒為械。
攻械盡。
云梯之械。——《墨子公輸》
有械於此,一日浸百畦。——《莊子·天地》
同本義
求脫械。
三縊加別械。——清· 方苞《獄中雜記》
械系敬廣武。——《漢書·婁敬傳》
在手曰械。——《后漢書·吳傳》注
又如:械送(加刑具押送);械索(泛指刑具。用刑具拷掠);械節(枷械等刑具的結合處);械解(戴上刑具押送);械頸(加械於頸)
地上刑械。——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拘罪人曰桁械。謂穿木加足曰械,大械曰桁。——《通俗文》
械,桎梏也。——《說文》
(形聲。從木,戒聲。本義:腳鐐手銬一類的刑具)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胡介切,音邂。【說文】四解:一曰桎梏也。【孔穎達曰】械者,戒也。戒止人不得遊行也。一曰器之總名。《禮·王制》器械異制。註:謂禮樂之器及兵甲也。一曰持也。一曰有盛爲械,無盛爲器。【周禮·司書】三歲大計羣吏之治,以知民器械之數。【疏】器,禮樂之器。械,謂弓矢戈殳矛戟也。 又術之巧者曰械。【孟子】爲機械變詐之巧者,無所用恥焉。考證:〔【周禮·天官】三歲大計羣吏之治,以知民器械之數。【註】器,禮樂之器。械謂弓矢戈殳矛戟也。〕 謹照原文天官改司書。註改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