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舊指田賦:~稅。
2.出租收取的金錢或實物:收~。房~。
3.把東西借給別人而收取一定的金錢或實物:把車子~給乘客。
4.出代價借用:~照相機。
征收租稅
募民耕灤河曠地,十年始租。——《遼史·食貨志》
積聚
予所蓄租,予口卒暗。——《詩·豳風·鴟鴞》
租賃;租用
租戶於主有連姻。——《宋史·劉宰傳》
又如:租頭(租金,租錢);租摺(租約);租費(又叫“租金”,“租銀”)租種(承租他人的土地來耕種)
同本義
當其租入。——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租籍者,所以強求也。——《管子·國蓄》
租,田賦也。——《說文》
縣官急索租。——唐· 杜甫《兵車行》
租,稅也。——《廣雅》
其賜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漢書·文帝紀》
又如:租更(指田賦和踐更的錢);租委(輸納的田賦);租芻(田賦);租輸(上繳的田賦);租限(舊時地主規定佃戶交租的期限)
斂財曰賦,斂谷曰稅,田稅曰租。——《急就篇》
賦稅
又如:租入(繳納的賦稅);租民(納稅的人);租車(輸納租賦的車輛);租責(所欠賦稅)
關市之租,府庫之征,粟什一。——《管子》
李牧為 趙將居邊,軍市之租,皆自用響士。——《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使吏致千金與市租,請以奉賓客。——《晏子春秋》
(形聲。從禾,且(jū)聲。從禾,與谷物有關。本義:田賦,征收的農產品,又指按田地征收的捐稅)
【唐韻】則吾切【集韻】【韻會】【正韻】宗蘇切,祖平聲。【說文】田賦也。【長箋】且,古祖字。田賦用以給宗廟,故從且。【史記·孝文紀】賜天下民田租之半。 又凡稅皆曰租。【史記·馮唐傳】軍市之租。【註】謂軍中立市,市有稅,卽租也。【前漢·昭帝紀】罷榷酟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註】謂令民賣酒,以所得利占而輸其租。 又【廣韻】積也。【詩·豳風】予所蓄租。 又【六書故】田中禾稭也。【正字通】豳風蓄租,對上捋荼言。租當訓禾稾。蓄謂拾取餘稾待用。 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樂浪郡夫租。 又【集韻】子余切,音苴。包也。 又【集韻】【韻會】將侯切,音諏。包裹也。【周禮·春官·司巫】蒩館。【註】或作租,音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