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格殺勿論
【拼音】gé shā wù lùn
【解釋】格:打;格殺:打死;勿論:不論罪。指把拒捕、行兇或違反禁令的人當場打死而不以殺人論罪。對頑抗拒捕或罪大惡極的犯人,按刑律規定,擊殺致死不論及執行者的罪行
造句1:在舊社會,反動派任意屠殺廣大愛國志士,如有拒捕等事,便會格殺勿論。
造句2:敵人早已下了格殺勿論的命令,但學生們還是要上街遊行示威,抗議反動派的血腥鎮壓。
造句3:軍隊已被指示見人就開槍,格殺勿論。
造句4:演習視同戰爭,凡怠慢而嚴重貽誤軍情者,一律格殺勿論。
造句5:對不肯解除武裝的戰俘,我軍將領已決定格殺勿論。
造句6:當局已下令,對暴動份子格殺勿論。
造句7:安全局官員已經下達了格殺勿論令。
造句8:侵略軍在中國任意踐踏人民的生命,常常是格殺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