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上訴
【拼音】shàng sù
【解釋】當事人等對下級法院未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依法向上級法院請求重新審判的訴訟。我國實施兩審終審制,一個案件只能上訴一次。上訴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起。
造句1:他對律師說,我含冤莫白,被加上了偷竊的罪名,一定要向法院上訴的。
造句2:根據耶穌基督特別特別法,判處你喜樂無期,剝奪鬱悶權力終身,並處沒收全部寂寞煩惱,不得上訴,立即執行!請順服地接受從神來的一切。
造句3:法官辭嚴義正地駁回了他的上訴。
造句4:張某要求改判刑期的上訴被駁回了。
造句5:法官宣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造句6:當事人不服判決,已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造句7:發回重審則說明你的上訴理由成立了,這屬於正常的司法程序,靜待重審結果,對重審結果不服再申訴,走審判監督程序。
造句8:被告認為法庭判得不公正,懲罰不當罪,有權上訴。
造句9:高利貸不合法,上訴只能照國家規定利息收,但是兩年期間的利生利,這個不好說。只能盡快還清免後麻煩。
造句10:週一,聯邦上訴法庭宣判。
造句11:法官癡兒稢女地駁回了他的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