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詞語造句
同居(造句)

造句1:其次,你們未辦理結婚登記,屬於非法同居關係。不具備夫妻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無法共同生活,就同居期間的財產處置以及孩子撫養權以及撫養費用做好約定即可自行分開。

造句2:他倆同居多年,終因志趣不合分道揚鑣。

造句3:我相信一見鍾情,但不一定以此方式喜歡一個人。我娶的人一定是我喜歡的,是愛情而非感情。是否圈外人不要緊,只要合眼緣。我並不反對同居,但要視乎態度和出發點。若為結婚是可以的,若只為玩,那當然不行。

造句4:三十四,人生百態,不要對新的看不慣的東西生氣,無所謂的,比如說戀人同居問題,跟我們很多人無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