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
原文
子之還兮,遭我乎狃之間兮。并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狃之道兮。并驅從兩牡兮,揖我謂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狃之陽兮。并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兮。
譯文
你是那樣矯健啊,與我相遇在峱山間啊。一同追著兩只大獸攆啊,你作揖夸我身手便啊。
你是那樣高超啊,與我相遇在峱山道啊。一同追著兩只公獸跑啊,你作揖夸我本領好啊。
你是那樣勇敢啊,與我相遇在峱山南啊。一同追著兩只大狼趕啊。你作揖夸我技藝善啊。
①還(xuán 玄):輕捷貌。
②峱(náo 撓):齊國山名,在今山東淄博東。
③從:逐。肩:借為“豜(jiān 肩)”,大獸。毛傳:“獸三歲為肩,四歲為特。”
④揖:作揖,古禮節。儇(xuān 宣):輕快便捷。
⑤茂:美,指善獵。
⑥牡:公獸。
⑦昌:指強有力。
⑧臧(zāng 臟):善,好。
賞析
此詩不用比興,三章詩全用“賦”,以獵人自敘的口吻,真切地抒發了他獵后暗自得意的情懷。三章疊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換四個字,但卻很重要,起到了文義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稱譽敏捷,次章互相頌揚善獵,末章互相夸贊健壯。首句開口便贊譽,起得突兀,真實地表達了詩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與獵人偶然碰面,眼見對方逐獵是那樣敏捷、嫻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脫口而出“子之還(茂、昌)兮”,這是發自心底的贊嘆,“子”是對那位同行的敬稱。次句點明他們相遇的地點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們并非事先約定,只是邂逅相遇罷了。正因為如此,詩人才會那樣驚喜不已,十分激動。第三句說他們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奮力追殺兩只大公狼。這里詩人雖然沒有告訴讀者逐獵的結果如何,但是從他那異常興奮的敘述中,可以猜想到那兩只公狼已成為他們的捕獲物,讀者從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詩人的喜悅。最后一句是獵后合作者對詩人的稱譽:“揖我謂我儇(好、臧)兮”,這里詩人特點明“揖我”這一示敬的動作,聯系首句,因為詩人對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為自己能得到對方的贊譽而引以自豪。吳闿生稱此為“渲染法”(《詩義會通》)。
全詩句句用韻,每章一韻,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還、間、肩、儇為韻;次章茂、道、牡、好為韻;末章昌、陽、狼、臧為韻,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組成“富韻”,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參差句法,造成了舒緩的音節,讀起來有一唱三嘆的韻味,在《詩經》中堪稱佳作。方玉潤《詩經原始》引章潢的話評論說:“‘子之還兮’,己譽人也;‘謂我儇兮’,人譽己也;‘并驅’,則人已皆與有能也。寥寥數語,自具分合變化之妙。獵固便捷,詩亦輕利,神乎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