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文

朝代:先秦詩人:佚名
同類型的詩文:詩經贊頌祭祀寫人

原文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菲爾極。貽我來牟,帝命率育,無此疆爾界。陳常于時夏。

譯文

追思先祖后稷的功德,
絲毫無愧于配享上天。
養育了我們億萬民眾,
無比恩惠誰不銘刻心田?
留給我們優良麥種,
天命用以保證百族綿延。
農耕不必分彼此疆界,
全國推廣農政共建樂園。

注釋
⑴文:文德,即治理國家、發展經濟的功德。后稷:周人始祖,姓姬氏,名棄,號后稷。舜時為農官。
⑵克:能夠。配:配享,即一同受祭祀。
⑶立:通“粒”,米食。此處用如動詞,養育的意思。烝民:眾民。
⑷極:極至,此指無量功德。
⑸貽:遺留。來:小麥。牟:大麥。
⑹率:用。
⑺陳:遍布。常:常規,此指農政。時:此。夏:中國。

賞析

  《維清》祭祀文王,只有短短五句;此篇祭祀后稷,也不過八句。究其原因,便是周朝歷代先王的豐功偉績,已家喻戶曉,深入人心,無須贅述。就此篇而論,后稷的傳奇性經歷和“誕降嘉種”、“是獲是畝”賜民百谷的無量功德,在同屬《詩經》的《生民》中便有詳盡的敘述與頌揚。《生民》即使未能創作于《思文》之前,而它的富有神話色彩的內容則必然早就廣泛流傳于民間。

  周頌(包括《思文》)都是西周早期的作品,在這一特定歷史時期,對周代先王的頌揚尤為熱烈。周武王以“戎車三百兩,虎賁三百人”,在牧野伐滅“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尚書·牧誓》)的紂王,建立起西周王朝,救萬民于水火。王室為光宗耀祖,百姓為感激解放,這就造成了對新政權、自然也包括對新政權先王們熱情謳歌的盛況。

  或許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歷代眾多學者形成了《思文》為周公所作的強有力的共識。詩篇是盛朝的頌歌,作者是盛朝的大圣人,這一共識的形成也極自然。《詩經》中的多篇作者都歸之于周公,此處不具論,而《思文》一篇卻未必如是。

  孔疏引用《國語》,說“周文公(即周公旦)之為頌曰‘思文’”,其實不確。《國語·周語上》載芮良夫所說的一段話中,原文是:“故頌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爾極。’”并未言是周公所作。到了韋昭注中,才成為“言周公思有文德者后稷,其功乃能配于天”。但是韋注本意只是說《思文》的內容乃反映周公所“思”,并非即指為周公所作,應當不難分辨。看來,是孔疏將《國語》原文與注文誤融為一體,牽涉周公,并認定《思文》出自周公之手。這一誤認,影響大而深遠,以致成為后世諸多學者的共識,雖無傷大雅,總不免讓人感到一絲遺憾。說無傷大雅,是因為《思文》確實也體現了周公的思想。周公輔佐文王、武王、成王三世,于強國、滅商、平亂,功勛卓著,而重農保民又是其一貫堅持的政治原則。可見,就理解《思文》的意旨而言,確實可以、而且應該聯系周公;但是,就此認定周公為作者,終究不可取。要確認周公為《思文》的作者,還必須有早于或至少與《國語》同時的確鑿證據,因為現有的確認不過是基于《國語》的不可靠的誤認。《詩經》中凡無確鑿充分證據而定為周公所作者,均可作如是觀。

  據《毛詩序》所言,《思文》是“后稷配天”的樂歌。后稷之所以“克配于天”,在《生民》序中說得再明白不過:“后稷生于姜嫄,文、武之功起于后稷,故推以配天也。”“后稷配天”的祭祀稱為郊,即祭上帝于南郊的祭典。古人祭天(亦即上帝)往往以先王配享,因為人王被視為天子,在配享中便實現了天人之間的溝通,王權乃天授進一步確認,于是原本空泛的祭天便有了鞏固政權內容的具體落實,而成為具有重大意義的政治活動。這種天人溝通的努力,今天看來雖然過于原始、刻板,但在古代,尤其是政治相對清明、經濟發展順利的時期,其統一思想、凝聚人心的作用卻不可低估。試想,祭祀的程序隨著樂歌(這里是《思文》)曲調緩緩進行(據王國維《說周頌》),簡短的歌辭一再回環重復,氣氛是何等莊嚴,人們會感覺置身于神奇力量的控制之中,參與盛典的自豪榮幸和肩負上天使命的虔誠在此間密切融合。

  正因為如此,后稷開創農事、養育萬民的功德也是在上帝授意下完成的:“帝命率育。”從創作結構上看,“天”、“帝”之間是一種緊扣和呼應;就創作意旨而言,又是天人溝通印象的有意識加深。在“人定勝天”觀念形成之后,天人溝通、天人感應的思想仍然綿延不絕,并且時時占據著正統地位,何況在其形成之前。在《思文》產生的當時,天人溝通應該具有甚至不需要任何藝術手段(自然不是說《思文》毫無藝術性)就具有的強烈的感染力量。

  西周當時已經是君臨天下的政權,“無此疆爾界,陳常于時夏”自然是這種權威的宣告,但又是秉承天命子育萬民的一種懷柔。昌盛的、向上的政權不會在立威的同時忘記立德,西周政權也保持著這種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