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鄭交質

朝代:先秦詩人:左丘明
同類型的詩文:古文觀止歷史故事

原文

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于鄭,鄭公子忽為質于周。

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蘊藻之菜,筐筥錡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葦》、《泂酌》,昭忠信也。”

譯文

  鄭武公、鄭莊公是周平王的卿士(官名)。(周平王)分權給虢公,鄭莊公怨恨周平王。周平王說:“沒有的事(偏心于虢公)。”于是周王、鄭國交換人質(證明互信):(周平王)的兒子狐在鄭國做人質,鄭莊公的兒子忽在周王室做人質。

  周平王死(后),周王室準備讓虢公掌政。四月,鄭國的祭足帥軍隊收割了溫邑的麥子。秋季,又收割了成周的稻谷。周和鄭互相仇恨。

  君子說:“信用不發自心中,盟約抵押也沒用。開誠布公互相諒解地行事,用禮教約束,即使沒有抵押,誰能離間他們呢?假如有真誠的信用,山澗溪流中的浮萍,蕨類水藻這樣的菜,裝在竹筐鐵鍋一類的器物里,用低洼處溝渠中的水,都可以供奉鬼神,獻給王公為食,何況君子締結兩國的盟約,按禮去做,又哪里用得著人質啊?《國風》中有《采蘩》、《采蘋》,《大雅》中有《行葦》、《泂酌》詩,都是昭示忠信的。”

注釋
1.卿士:周朝執政官。
2.貳于虢(guó):二心,這里有“偏重”的意思。此指平王想把政權一部分讓虢執掌。虢,指西虢公,周王室卿士。[3] 
3.鄭伯:諸侯國鄭國的君主,這里是鄭莊公。
4.交質:交換人質。
5.王子狐:即姬狐,是周平王的次子、姬泄父的弟弟,史稱“王子狐”,在長兄“太子泄父”死后,被立為太子。
6.公子忽:鄭莊公太子,后即位為昭公。
7.王崩:周平王去世。崩,君主時代稱帝王死。
8.畀(bì):交給。
9.祭(zhài)足:即祭仲,鄭大(dà)夫。溫,周朝小國,在今河南溫縣南。
10.成周:周地,今在河南洛陽市東。
11.中:同“衷”,內心。
12.明恕:互相體諒。
13.要(yāo):約束。
14.間:離間。
15.明信:彼此了解,坦誠相待。
16.沼沚:沼,池塘。沚,水中小洲。
17.蘋(píng):水生植物,即浮萍。蘩(fán),白蒿。蘊藻,一種聚生的藻類。菜,野菜。
18.筐莒(jǔ):竹制容器,方形為筐,圓形為莒。锜(qí)釜,均為烹飪器,有足為錡,無足為釜。
19.潢(huáng):積水池。污,積水。行(háng)潦(lǎo), 路上的積水。
20.薦:享祭,祭祀。
21.羞:同“饈”,進奉。
22.《采蘩》、《采蘋》:均為《詩·召南》篇名,寫婦女采集野菜以供祭祀。
23.《行葦》、《泂(jiǒng)酌》:均為《詩·大雅》篇名,前者寫周祖先晏享先人仁德,歌頌忠厚。后者寫汲取行潦之水供宴享。
24.昭:表明。

參考資料:

1、 吳楚材 (作者), 吳調侯 (作者), 胡波 (注釋 解說詞), 崔周 (注釋 解說詞).古文觀止:花山文藝出版社,2013年:5-6
2、 程俊英 .詩經譯注(十三經譯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537—674

賞析

本文前兩段,只用寥寥七十多字,就把春秋初期周王室和它的同姓諸侯國鄭國之間的微妙關系揭示出來。日漸衰微的周王室為了防止鄭莊公獨攬朝政,就想分政給另一個姬姓國國君虢公,以保持政權的平衡。然而,鄭莊公不買周平王的賬,對周平王準備采取的這一舉措怨恨不已。尤其值得玩味的是,為了達成妥協,作為天子的周平王和作為諸侯國國君的鄭莊公,居然采用了進入春秋時代以后各諸侯國間普遍采用的一種外交手段,即交換質子。那么,這一外交手段是否奏效了呢?第二段的記述則對這一舉措做出了歷史否定。歷史的辯證法雄辯地證明,周、鄭由“交質”到“交惡”,其根本原因,是利益和權力再分配問題上矛盾沖突的必然結果。也就是說,決定周、鄭雙方關系的最終原則是利益和權利的再分配。盡管由于歷史的局限,《左傳》作者不可能揭示周、鄭由“交質”到“交惡”的歷史本質,但由于作者是“用事實說話”,所以,還是使我們看到了這一時代歷史發展的總趨勢和總動向。而“用事實說話”,也正是此文的最大特點。至于此文用較多的文字闡發誠信的重要性,那只是作者的一種美好愿望而已,因為在歷史進入“禮崩樂壞”的春秋時代以后,就很難看到各諸侯國“要之以禮”并“行之以禮”的事情了。盡管如此,在我們今天建立新的社會規范、道德規范和行為規范的過程中,誠信原則還是應該繼承發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