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公諫厲王止謗
原文
厲王虐,國人謗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謗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為川者決之使導,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聽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獻詩,瞽獻曲,史獻書,師箴,瞍賦,曚誦,百工諫,庶人傳語,近臣盡規,親戚補察,瞽、史教誨,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財用于是乎出;猶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敗于是乎興。行善而備敗,其所以阜財用衣食者也。夫民慮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與能幾何?”
王不聽,于是國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1)厲王:周夷王之子,名胡,前878至前842在位,共三十七年。
(2)國人:居住在國都里的人,這里指平民百姓。
(3)邵公:名虎,周王朝卿士,謚穆公。邵,一作召。
(4)命:指周厲王苛虐的政令。
(5)衛巫:衛國的巫者。巫,以裝神弄鬼為職業的人。
(6)弭(mǐ米):消除。
(7)障:堵塞。
(8)為川者:治水的人。
(9)宣:疏導。
(10)天子:古代帝王的稱謂。
(11)公卿:指執政大臣。古代有三公九卿之稱。《尚書·周官》:“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九卿指少師、少傅、少保、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列士:古代官員有上士、中士、下士之分,統稱列士。位在大夫之下。詩:指有諷諫意義的詩篇。
(12)瞽(gǔ鼓):盲人。因古代樂官多由盲人擔任,故也稱樂官為瞽。
(13)史:史官。書:指史籍。
(14)師:少師,樂官。箴:一種具有規戒性的文辭。
(15)瞍(sǒu):沒有眼珠的盲人。賦:有節奏地誦讀。
(16)曚(méng蒙):有眼珠的盲人。瞍曚均指樂師。
(17)百工:周朝職官名。指掌管營建制造事務的官員。
(18)庶人:平民。
(19)親戚:指君王的內外親屬。
(20)耆(qí其)艾:年六十叫耆,年五十叫艾。這里指年長的師傅。修:整理修飾。
(21)悖(bèi倍):違背道理。
(22)原隰(xí席):平原和低濕之地。衍沃:指平坦肥沃的良田。《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井衍沃”。疏:“衍沃并是平美之地。衍是高平而美者,沃是低平而美者,二者并是良田。”
(23)興:興起、表露之意。
(24)阜:豐盛。
(25)夫(fú扶):發語詞,無義。
(26)與:語助詞,無義。一說為“偕從”之意,句謂老百姓跟從你的能有多少?亦通。
(27)國人:“國”下原無“人”字,據別本補。
(28)三年:周厲王于公元前842年被國人放逐到彘,據此邵公諫厲王事當在公元前845年。
(29)乃 流王于彘(zhì):把國王放逐到彘地去。乃:終于,副詞。流:流放,放逐。于:到,介詞。.于是:從,從這里。彘:地名,在今山西省霍縣境內。
賞析
《召公諫厲王弭謗》在結構上是諫因、諫言、諫果的三段式。首尾敘事,中間記言,事略言詳,記言為主,體現了《國語》的一般特點。但文章的開頭結尾卻仍有獨到之處。
文章開頭,妙語傳神。“厲王虐,國人謗王”,寥寥七字,勝于千言。一邊是厲王虐,一邊是國人謗。謗由虐起,事出必然,因果明了,壁壘分明,一開篇便展現給讀者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既引出召公苦諫的緣由,也為厲王的可悲下場埋下了伏筆。接下來厲王的一“怒”一“喜”,兩個動詞,如千鈞之力,又將矛盾推向高潮,且把這位暴虐無道的昏君形象斧砍刀削得更加逼真。結尾是戛然而止,給讀者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間。開頭“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此語真乃神來之筆,厲王以為高壓就可止謗,因而“大喜”,其實高壓下的沉默,只是火山噴發前的死寂。結尾“王弗聽,于是國人莫敢出言”,這是憤怒與反抗的巖漿在凝聚力量。終于火山噴發,國人暴動,厲王被逐,那該是何等壯觀的場面,何其復雜的斗爭。但作者全都略去,只寫了“三年,乃流王于彘”,淡淡的七個字,對厲王是何等輕蔑,而留給后人的思考又是何等深刻!
召公的諫詞,前后都是比喻。前一個比喻,說明“防民之口”的害處;后一個比喻,說明“宣之于口”的好處。只有中間一段切入正題,以“天子聽政”總領下文,從正面寫了“宣之使言”的種種好處。從公卿列士,史、瞽、師、蒙,到百工庶人,廣開言路,暢所欲言,而后經天子斟酌取舍,補察時政,就使政策、政令不背真理。如此,恰當生動的比喻與嚴肅認真的正題有機結合,夾和成文,筆意縱橫,態度真誠,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