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臣論
原文
或問諫議大夫陽城于愈,可以為有道之士乎哉?學廣而聞多,不求聞于人也。行古人之道,居于晉之鄙。晉之鄙人,熏其德而善良者幾千人。大臣聞而薦之,天子以為諫議大夫。人皆以為華,陽子不色喜。居于位五年矣,視其德,如在野,彼豈以富貴移易其心哉?
愈應之曰:是《易》所謂恒其德貞,而夫子兇者也。惡得為有道之士乎哉?在《易·蠱》之“上九”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蹇》之“六二”則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夫亦以所居之時不一,而所蹈之德不同也。若《蠱》之“上九”,居無用之地,而致匪躬之節;以《蹇》之“六二”,在王臣之位,而高不事之心,則冒進之患生,曠官之刺興。志不可則,而尤不終無也。今陽子在位,不為不久矣;聞天下之得失,不為不熟矣;天子待之,不為不加矣。而未嘗一言及于政。視政之得失,若越人視秦人之肥瘠,忽焉不加喜戚于其心。問其官,則曰諫議也;問其祿,則曰下大夫之秩秩也;問其政,則曰我不知也。有道之士,固如是乎哉?且吾聞之: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今陽子以為得其言乎哉?得其言而不言,與不得其言而不去,無一可者也。陽子將為祿仕乎?古之人有云:“仕不為貧,而有時乎為貧。”謂祿仕者也。宜乎辭尊而居卑,辭富而居貧,若抱關擊柝者可也。蓋孔子嘗為委吏矣,嘗為乘田矣,亦不敢曠其職,必曰“會計當而已矣”,必曰“牛羊遂而已矣”。若陽子之秩祿,不為卑且貧,章章明矣,而如此,其可乎哉?
或曰:否,非若此也。夫陽子惡訕上者,惡為人臣招其君之過而以為名者。故雖諫且議,使人不得而知焉。《書》曰:“爾有嘉謨嘉猷,則人告爾后于內,爾乃順之于外,曰:斯謨斯猷,惟我后之德”若陽子之用心,亦若此者。愈應之曰:若陽子之用心如此,滋所謂惑者矣。入則諫其君,出不使人知者,大臣宰相者之事,非陽子之所宜行也。夫陽子,本以布衣隱于蓬蒿之下,主上嘉其行誼,擢在此位,官以諫為名,誠宜有以奉其職,使四方后代,知朝廷有直言骨鯁之臣,天子有不僭賞、從諫如流之美。庶巖穴之士,聞而慕之,束帶結發,愿進于闕下,而伸其辭說,致吾君于堯舜,熙鴻號于無窮也。若《書》所謂,則大臣宰相之事,非陽子之所宜行也。且陽子之心,將使君人者惡聞其過乎?是啟之也。
或曰:陽子之不求聞而人聞之,不求用而君用之。不得已而起。守其道而不變,何子過之深也?愈曰:自古圣人賢士,皆非有求于聞用也。閔其時之不平,人之不義,得其道。不敢獨善其身,而必以兼濟天下也。孜孜矻矻,死而后已。故禹過家門不入,孔席不暇暖,而墨突不得黔。彼二圣一賢者,豈不知自安佚之為樂哉誠畏天命而悲人窮也。夫天授人以賢圣才能,豈使自有余而已,誠欲以補其不足者也。耳目之于身也,耳司聞而目司見,聽其是非,視其險易,然后身得安焉。圣賢者,時人之耳目也;時人者,圣賢之身也。且陽子之不賢,則將役于賢以奉其上矣;若果賢,則固畏天命而閔人窮也。惡得以自暇逸乎哉?
或曰:吾聞君子不欲加諸人,而惡訐以為直者。若吾子之論,直則直矣,無乃傷于德而費于辭乎?好盡言以招人過,國武子之所以見殺于齊也,吾子其亦聞乎?愈曰:君子居其位,則思死其官。未得位,則思修其辭以明其道。我將以明道也,非以為直而加入也。且國武子不能得善人,而好盡言于亂國,是以見殺。《傳》曰:“惟善人能受盡言。”謂其聞而能改之也。子告我曰:“陽子可以為有之士也。”今雖不能及已,陽子將不得為善人乎哉?
①諫議大夫:官名,執掌議論政事,對皇帝進行規勸。陽城(736—805):原隱居中條山(今山西南部),788年(貞元四年),唐德宗召為諫議大夫。《舊唐書·陽城傳》載,陽城就任諫議大夫之后,其他諫官紛紛論事,細碎的問題都上達到皇帝那里。陽城則與二弟及客人日夜痛飲,人們猜不著他的意圖。及貞元十一年。德宗聽信讒言,要處分賢相陸贄,任命奸佞裴賢齡為相,陽城拼死極諫,使事態有所改變,他則受到貶謫。
②晉:周時古國名,轄境在今山西大部,河北西南部,河南北部及陜西一角。鄙:邊境。
③熏:熏陶,影響。
④大臣:指李泌。《順宗實錄》載,德宗貞元三年六月,李泌為相,次年舉陽城為諫議大夫。
⑤陽子:即陽城。
⑥本句引文見《易》的《恒》卦:“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意思是說,永遠保持一種行為的準則,對婦人來說是好事,對男子來說并不是好事。據封建禮義,婦人應該從一夫而終身,而男子應該因事制宜,有應變能力,不可一味順從。
⑦上九:《周易》每卦有六條爻辭,“上九”和下文的“六二”都是爻的名稱。“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是《蠱卦》的上九爻辭,即隱居不仕之意。
⑧王臣蹇蹇(jiǎn),匪躬之故:做臣子的不避艱難,輔助國君,是由于他能不顧自身的緣故。蹇蹇,盡忠的樣子。匪,通“非”。躬:自身。
⑨蹈:踐,此處為履行、實行之意。曠:空缺。越、秦:周時兩個諸侯國,相隔很遠,越在東方,今浙江一帶。秦在西北,今陜西一帶。下大夫:周時的職級名,列國的國卿。唐制,諫議大夫稱為正五品,年俸二百石,秩品相當于古代的下大夫。“有官守者”四句:出自《孟子·公孫丑下》。祿仕:為了俸祿而出仕。“仕不為貧”二句:見《孟子·萬章下》。意為仕宦的本來目的不是為了救貧,但有時為了解脫貧困而去仕宦,也是允許的。“宜乎辭”二句:古人認為為了解決生活而出仕,即以官為業,不應居高位,取厚祿。抱關:守關門。擊柝(tuò):打更。委吏:古代掌管糧食的小官。乘田:古官名。春秋時魯國主管畜牧的小官。會計:管理財、物及出納事。章章:顯明的樣子。
賞析
《爭臣論》針對德宗時諫議大夫陽城,不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身為諫官卻不問政事得失的不良表現,用問答的形式,對陽城的為人和行事進行直截了當的批評,指出為官者應當認真對待自己的官職,忠于職守,不能敷衍塞責,得過且過。由于文章有的放矢,確實也使陽城改變了自己的作風,此乃后話。《爭臣論》又作《諍臣論》。
《爭臣論》在寫法上采取問答的形式。首先由對方發問,提出陽城是“有道之士”的看法,并且闡述其理由。盡管是發問,實際上是希望得到韓愈的認可。這就迫使韓愈不能不就什么是“有道之士”,什么是“爭臣”作一番論證。這第一輪辯論之后,對方其實已經勢屈。勢屈而不服,只有用狡辯的方式來應戰了。認為陽城不是不諫議,而是不愿讓君主負惡名,所以他雖有諫諍而外人不知。這個狡辯應該說是很難反駁的,因為在古代君主是神圣的,臣子確有不愿讓君擔惡名而匿其諫諍之跡,所謂朝回焚諫草,是為世俗傳為美談。論者企圖以此而使韓愈語塞。但韓愈稟承的是原始儒家的政治原則,并不像一般人那樣,把君主看得那樣神圣。諫官之設,其前提就是君主會犯錯誤,所以作為諫官而隱瞞君主犯錯誤的事實,久而久之,就會使君主真以為自己是永遠英明正確的。這種行為,其危害是顯而易見的。陽城如果真像論者所說的那樣,難道他是為了有意地讓君主養成“惡聞其過”的危險習慣嗎?第二輪辯論后,勝負已成定局。但對方仍然可笑地負隅頑抗,甚至到最后提出了與開始的觀點完全相矛盾的理由,企圖讓韓愈最后收回對陽城的批評,但這只能使自己越來越失去道義的立場。全文的整個論辯設計,確實頗為精彩。
歷史的事實是,陽城在后來陸贄遭貶官時曾經力諫,這說明他是一個有責任心的諫官。但他一開始任諫官五年不言事,確是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