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南昌宰

朝代:唐代詩人:張蠙

原文

假邑邀真邑命分,明庭元有至公存。每鋤奸弊同荊棘,
唯撫孤惸似子孫。折獄不曾偏下筆,靈襟長是大開門。
新銜便合兼朱紱,應待蒼生更舉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