瀧岡阡表
原文
嗚呼!惟我皇考崇公,卜吉于瀧岡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非敢緩也,蓋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歲而孤。太夫人守節自誓;居窮,自力于衣食,以長以教俾至于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為吏廉,而好施與,喜賓客;其俸祿雖薄,常不使有余。曰:“毋以是為我累。”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壟之植,以庇而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自吾為汝家婦,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養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將有后也。吾之始歸也,汝父免于母喪方逾年,歲時祭祀,則必涕泣,曰:“祭而豐,不如養之薄也。”間御酒食,則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余,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見之,以為新免于喪適然耳。既而其后常然,至其終身,未嘗不然。吾雖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養也。汝父為吏,嘗夜燭治官書,屢廢而嘆。吾問之,則曰:“此死獄也,我求其生不得爾。”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則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顧乳者劍汝而立于旁,因指而嘆,曰:“術者謂我歲行在戌將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見兒之立也,后當以我語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語,吾耳熟焉,故能詳也。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無所矜飾,而所為如此,是真發于中者邪!嗚呼!其心厚于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將有后也。汝其勉之!夫養不必豐,要于孝;利雖不得博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學,咸平三年進士及第,為道州判官,泗綿二州推官;又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瀧岡。
太夫人姓鄭氏,考諱德儀,世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儉仁愛而有禮;初封福昌縣太君,進封樂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家少微時,治其家以儉約,其后常不使過之,曰:“吾兒不能茍合于世,儉薄所以居患難也。”其后修貶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貧賤也,吾處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祿而養。又十有二年,烈官于朝,始得贈封其親。又十年,修為龍圖閣直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終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樞密,遂參政事,又七年而罷。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蓋自嘉祐以來,逢國大慶,必加寵錫。皇曾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曾祖妣累封楚國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祖妣累封吳國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贈金紫光祿大夫、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皇妣累封越國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賜爵為崇國公,太夫人進號魏國。
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嗚呼!為善無不報,而遲速有時,此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積善成德,宜享其隆,雖不克有于其躬,而賜爵受封,顯榮褒大,實有三朝之錫命,是足以表見于后世,而庇賴其子孫矣。”乃列其世譜,具刻于碑,既又載我皇考崇公之遺訓,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并揭于阡。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鮮,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者,其來有自。 熙寧三年,歲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誠、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觀文殿學士,特進,行兵部尚書,知青州軍州事,兼管內勸農使,充京東路安撫使,上柱國,樂安郡開國公,食邑四千三百戶,食實封一千二百戶,修表。
(1)瀧(shuāng)岡:地名。在江西省永豐縣沙溪南鳳凰山上。阡(qiān)表:即墓碑。阡:墓道。
(2)皇考:指亡父。崇公:歐陽修的父親,名觀,字仲賓,追封崇國公。
(3)卜吉:指風水先生找到一塊好墳地。
(4)克:能夠。表:墓表,是記述死者公德的文體。
(5)孤:古時年幼就死了父親稱孤。
(6)太夫人:指歐陽修的母親鄭氏。古時列侯之妻稱夫人,列侯死,子稱其母為太夫人。守節自誓:意思是,鄭氏決心守寡,不再嫁人。
(7)居窮:家境貧寒。衣食:指生活。
(8)以長以教:一邊撫養(歐陽修)一邊教育他。以……以:一邊,一邊。表示兩個并列。
(9)俾(bǐ):使達到某種程度。
(10)姑:丈夫的母親,這里指歐陽修的祖母。
(11)養:奉養,指孝順父母。
(12)始歸:才嫁過來的時候。古時女子出嫁稱歸。
(13)免于母喪:母親死后,守喪期滿。舊時父母或祖父死,兒子與長房長孫須謝絕人事,做官的解除職務,在家守孝二十七上月(概稱三年),也稱守制。免,指期滿。
(14)間:間或,偶爾。御:進用。
(15)適然:偶然這樣。
(16)官書:官府的文書。這里指刑獄案件。
(17)求其生不得:指無法免除他的死刑。
(18)矧:(shěn):況且。
(19)劍:抱。《禮記·曲禮上》:“負劍辟咡詔之。”鄭玄注:“劍謂挾之于旁。”
(20)戌:地支的第十一位,可與天干的甲、丙、戊、庚、壬相配來記年。
(21)咸平:宋真宗年號。
(22)道州:地名,轄境為今天的湖南道縣、寧遠以南的瀟河流域。判官:官名,州郡長官的屬官,掌管文書工作。
(23)推官:州郡長官的屬官,專管刑事。
(24)考:亡父。諱:名諱。
(25)江南:宋時地區劃分為路,宋真宗時全國劃分為十八路,江南為一路,轄區相當于今天的江西、江蘇的長江以南,鎮江、大茅山、長蕩湖一線以西和安徽長江以南以及湖北陽新、通山等縣。
(26)夷陵:縣名,今湖北宜昌市東南。1036年(宋仁宗景祐三年),范仲淹與宰相呂夷簡不和,罷知饒州,朝臣多論救,獨諫官高若訥以為當貶。歐陽修寫信罵高“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并叫他“直攜此書于朝,使正予罪而誅之。”高上其書于仁宗,歐陽修因此被貶為夷陵令。事見《宋史》范仲淹、歐陽修兩傳。
(27)龍圖閣:宋真宗建。在會慶殿西偏,北連禁中,閣東曰資政殿、西曰述古殿。閣上供奉太宗御書、御制文集及典籍、圖畫、寶瑞之物,及宗正寺所進屬籍、世譜。有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等官。包拯曾為龍圖閣直學士,人稱包拯為包龍圖即源于此。
(28)南京:宋時南京為應天府,治所在今河南商邱市。
(29)樞密:樞密使,官名,全國最高軍事長官。
(30)推恩:施恩惠于他人。
(31)嘉祐:仁宗年號。
(32)妣:已故母親。
(33)今上:當今的皇上,指神宗趙頊xū。郊:祭天。
(34)三朝:仁宗、英宗、神宗。
(35)熙寧:神宗年號。
(36)庚戌:庚戌年,前文有“術者謂我歲行在戌年將死”。
(37)辛酉:天干地支所記月份。朔:初一。
賞析
《瀧岡阡表》是歐陽修精心力作。由于歐陽修父親亡故時,他才四歲,無法知悉亡父的生平行狀,這就使他在撰述本文時遇到了困難。作者的高明之處亦即本文最大的特點之一,即是在文章中采取了避實就虛、以虛求實、以虛襯實的寫作方法,巧妙地穿插了其母太夫人鄭氏的言語,以她口代己口,從背面和側面落筆。一方面以此為依據,追念和表彰其父的仁心惠政;另一方面,在表父阡的同時,也順水行舟,同時頌揚其母德婦節,使一位賢妻良母型的女性形象,栩栩如生地凸現在讀者眼前。父因母顯,母受父成。文章構思高明的地方,即在于一碑雙表,二水分流;明暗交叉,互襯互托。而其舒徐有致、簡易平實的文風,其謙恭平和、實事求是的態度,更使一切浮華失實的諛墓文字黯然失色。
誠如明人薛瑄《薛文清公讀書錄》所謂:“凡詩文出于真情則工,昔人所謂出于肺腑者是也。如《三百篇》、《楚辭》、武侯《出師表》、李令伯《陳情表》、陶靖節詩、韓文公《祭兄子老成文》、歐陽公《瀧岡阡表》,皆所謂出于肺腑者也,故皆不求工而自工。故凡作詩文,皆以真情為主。”
文章的第一段,主要交待在他父親葬后六十年才寫這篇阡表的原因,即:“非敢緩也,蓋有待也。”這“有待”二字極為重要,因為它是統攝全文的綱領,亦是縱觀通篇的眼目。按照《宋史?職官志》關于“贈官”的規定,子孫顯貴,其已亡故的父祖可有贈封賜爵的榮耀,所追封的世數(自一代至三代)和贈官階級高低視子孫的官位而定。“待”也者,待己顯貴,榮宗耀祖,然后上阡表,可以告慰于先靈。
也正因如此,文章的第二段,便拿穩“有待”二字大作文章,處處借助太夫人口中所反復出現的一個“知”字(“知汝父之能養”,“知汝父之必將有后”),緬懷往事,追述亡父行狀,如水之開閘,隨勢而走,分叉奔流。
近代桐城派散文家、翻譯家林紓評注道:“文為表其父阡,實則表其母節,此不待言而知。那知通篇主意,注重即在一‘待’字,佐以無數‘知’字,公雖不見其父,而自賢母口中述之,則崇公之仁心惠政,栩栩如生。”(《林紓評點古文辭類纂》卷八)然而,作者并未將太夫人平日所舉兼收并蓄、平鋪直敘;而是經過仔細剪裁、精心篩選,抓住了居家廉潔、奉親至孝、居官仁厚這三方面典型事例,援證母言,來說明其父之“能養”和“必將有后”,從而使篇首的“有待”二字落到了實處。誠如林云銘《古文析義》卷十四所指出的那樣:“其有待處,即決于乃翁素行。因以死后之貧驗其廉,以思親之久驗其孝,以治獄之嘆驗其仁。或反跌,或正敘,瑣瑣曲盡,無不極其斡旋。”而段末之“修泣而志之,不敢忘”一句,收束凝練,前呼后應,更提醒篇首的一個“教”字。同寫“能養”、“有后”,兩段敘述又各自不同。比如,敘其廉潔,取典型概括法,用“故其亡也,無一瓦之覆、一壟之植,以庇而為生”,簡約言之,毫不拖泥帶水。敘其奉親,則取剝筍抽繭法,層層進逼,愈進愈深。而敘其居官仁厚,卻取一波三折法,跌宕生姿,誠如林紓所云:“至崇公口中平反死獄,語凡數折:求而有得,是一折;不求而死有恨句,又一折;世常求其死句,又一折。凡造句知得逆折之筆,自然刺目。”(同上)文中一句「夫常求其生,猶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不只傳神地摹寫刻畫了其父斷獄的謹慎和慎之又慎,而且,也是對千百年封建社會治獄官吏草菅人命的深刻概括總結,有著強烈的批判精神與社會意義。
自“先公少孤力學”至“汝能安之,吾亦安矣”,行文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即敘父略,敘母詳。其所以如此,乃是因為“前敘母言,即是父行,而太夫人本行未著也,故于此悉之”(浦起龍《古文眉詮》卷六十二),而且隨風乘勢,使人并不感覺突兀,也不感到多余。整篇文章雖因母顯父,以父揚母,寫來卻詳略得當,次序井然,不枝不蔓,融為一體,頗能顯示作者謀篇布局、剪裁縫紉的老到功夫。
文章的最后兩段補敘作者仕途歷官,詳載年數,與篇首“六十年”句首尾呼應。其次,作者也寫了其先祖的“賜爵受封,顯榮褒大”,并將自己“德薄能鮮”,終得“遭時竊位”而“幸全大節,不辱其先”的功勞一歸于祖宗陰德。這在當時,無疑是很得體的話,毫無自矜自夸之意,一片歸美先德之心。但在今天看來,作者所鼓吹的“積善成德,宜享其隆”,“善無不報,遲速有時”的因果報應觀念,則有著很大的思想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