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孟嘗君傳
原文
譯文
世人都稱孟嘗君能夠招賢納士,賢士因為這個緣故歸附他,而孟嘗君終于依靠他們的力量,從像虎豹一樣兇殘的秦國逃脫出來。唉!孟嘗君只不過是一群雞鳴狗盜的首領罷了,哪里能說是得到了賢士!如果不是這樣,(孟嘗君)擁有齊國強大的國力,只要得到一個賢士,(齊國)就應當可以依靠國力在南面稱王而制服秦國,還用得著雞鳴狗盜之徒的力量嗎?雞鳴狗盜之徒出現在他的門庭上,這就是賢士不歸附他的原因。
1.選自《臨川先生文集》,《孟嘗君傳》指司馬遷《史記·孟嘗君列傳》。
2.稱:稱頌,贊揚。
3.孟嘗君:姓田名文,戰國時齊國公子(貴族),封于薛地(今山東省滕縣東南)。
4.士:士人,指品德好、有學識或有技藝的人。
5.歸:投奔,投靠。
6.卒,終于,最終。
7.賴:依仗,依靠。
8.其:指門下士。
9.特:只,僅,不過。
10.雞鳴狗盜:孟嘗君曾在秦國為秦昭王所囚,有被殺的危險。他的食客中有個能為狗盜的人,就在夜里裝成狗混入秦宮,偷得狐白裘,用來賄賂昭王寵妃,孟嘗君得以被放走。可是他逃至函谷關時,正值半夜,關門緊閉,按規定要雞鳴以后才能開關放人出去,而追兵將到。于是他的食客中會學雞叫的人就裝雞叫,結果群雞相應,終于及時賺開城門,逃回齊國。后成為孟嘗君能得士的美談。
11.雄:長、首領。
12.耳:罷了。
13.擅:擁有。
14.宜:應該
15.南面:指居于君主之位。君王坐位面向南,故云。
16.制:制服。
17.夫:發語詞。
參考資料:
賞析
好評
“世皆稱孟嘗君能得土,士以故歸之,而卒賴其力,以脫于虎豹之秦”為一立,開門見山提出議論的中心問題,即孟嘗君能不能得士?“嗟呼!孟嘗君特雞嗚狗盜之雄耳,豈足以言得士?”為一劈,陡然一轉,否定了“孟嘗君能得士”的傳統看法,提出了作者對孟嘗君的評價,即孟嘗君僅僅是個“雞鳴狗盜之雄”,實在劈得精巧,劈得有力。“不然,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雞鳴狗盜之力哉!”為一駁,駁“孟嘗君能得士”,駁孟嘗君“卒賴其力,以脫于虎豹之秦”,緊扣主旨,用事實駁斥了孟嘗君能得士的表面性、片面性的看法,十分有力地證明,孟嘗君是不能得士的。“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為一斷,斷“士以故歸之”,斷然肯定真正的士是不會跟孟嘗君走的,這一斷,如斬釘截鐵,鏗鏘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辯。全篇緊緊圍繞“孟嘗君不能得士”的主旨,一立,一劈,一駁,一斷,一波三折,嚴謹自然,完整統一,強勁峭拔,極有氣勢。
王安石非常反對華而不實的文風,反對過于雕鏤的文辭,主張“意惟求多,字惟求少”。他給祖擇之書云:“所謂辭者,猶器之有刻鏤繪畫也。誠使巧且華,不必適用;誠使適用,亦不必巧且華。要之以適用為本,以刻鏤繪畫為之容已。”《讀〈孟嘗君傳〉》這一篇論說文,謀篇布局嚴謹自然,遣詞造句也極其簡練,文簡意深,完全符合其“要之以適用為本”的行文用詞原則。
孟嘗君自秦國逃歸齊國,《史記·孟嘗君列傳》有較詳細生動的描述,是歷史上一個情節曲折令人愛讀的故事。但是,王安石在《讀〈孟嘗君傳〉》這篇文章中,沒有引用孟嘗君自秦逃歸齊國故事中的任何情節,而是抓住最本質的內容,從“雞鳴狗盜”成語著筆,這樣,就省去了許多筆墨。“雞鳴狗盜”這一成語,在文中共用了三次。第一次“特雞鳴狗盜之雄耳”,是為破“孟嘗君能得士”而用;第二次“尚取雞鳴狗盜之力哉”,是為破“卒賴其力,以脫于虎豹之秦”而用;第三次“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是為破“士以故歸之”而用。三次所用,各在其位,各有其非用不可的重要作用,所以,讀來并不使人感到重復累贅,反覺抑揚頓挫,瑯瑯上口,津津有味。可見王安石用詞的精妙真是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了。王安石的《讀〈孟嘗君傳〉》全文不滿百字,被歷代文論家評為“千秋絕調”,譽為“文短氣長”的典范。
“雞鳴狗盜之徒”不算“士”,王子野同志和筆者的意見一致,因而不再贅論。問題是“馮驩之類的人物”算不算“士”。根據《戰國策》和《史記》的記載,馮驩(又作馮煖、馮諼)確實是個很有才能的人物:他“矯詔以債賜諸民”,為孟嘗君“市義”,使孟嘗君罷相回薛時受到老百姓的熱烈歡迎;他替孟嘗君經營“三窟”,使孟嘗君重返相位,而且“為相數十年無纖介之禍”——但也僅此而已。孟嘗君為相數十年,在治國安民方面有多少政績呢?馮驩作為孟嘗君的主要謀士,在治國安民方面給孟嘗君出了多少主意呢?除了“以債賜諸民”在客觀上減輕了薛地人民的負擔外,還有什么值得大書特書的呢?而且“市義”也好,“三窟”也好,并不是為了國富民強,而是為了鞏固孟嘗君在齊國的地位;至于三次彈唱“長鋏歸來乎?”更不是為了富國強民,而只是為了馮驩自己生活上的滿足。——正是根據馮驩的所作所為,王安石把“馮驩之類”逐出了“士”的范疇,而歸之于“雞鳴狗盜之徒”。在王安石看來,馮驩和“雞鳴狗盜之徒”是同類,他們之間的差別,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而已。當孟嘗君滿足了馮驩“食魚”“乘車”的要求后,馮驩向自己的朋友炫耀:“孟嘗君客我!”——這不是一個追名逐利之徒的形象嗎?
《讀〈孟嘗君傳〉》指出:“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可見,王安石所說的“士”,不是僅僅“為知己死”的人,而是指目光遠大、為國為民的人。在王安石心目中,能為國立功、為民謀利的人才算“士”,而為自己或為某一個人謀利的人并不算“士”。這從他的《答司馬諫議書》可以看出。他說:“舉先王之政,以興利除弊,不為生事;為天下理財,不為征利”,“如君實責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為,以膏澤斯民,則某知罪矣”。可見,王安石所謂“士”,是像他那樣能為國興利、膏澤百姓的人。在王安石看來,單純為主子的個人安危榮譽出謀劃策奔波效勞的人,如馮驩之流是不能列入士林的。因此,他不必“拿出新的材料來駁倒”《戰國策》和《史記》記載的史實,便合乎邏輯地否定了孟嘗君善養士的說法。
總之,《讀〈孟嘗君傳〉》不愧為名家名作。其立論的精當,論據的典型,論證的精辟,“足以為后世法”,值得學習借鑒。 這篇文章也引出了一個著名成語:雞鳴狗盜。
差評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留下不少詩文名作,這是人所共知的。但是名人的名作未必篇篇都是白璧無瑕,所以對名文不要迷信。他的這篇《讀〈孟嘗君傳〉》就不是好作品。不管怎么吹捧它“結構嚴謹,用詞簡練,氣勢軒昂”,也不管怎么贊揚它“一波三折,嚴謹自然,完整統一,強勁峭拔,極有氣勢”,這些看法全是表面的、形式的。問題的實質是這篇翻案文章論證不穩,站不住腳。主要缺點在兩方面:翻案沒有事實根據,推論又不合邏輯。
孟嘗君門下食客數千,什么樣的人都有,既有雞鳴狗盜之徒,又有士,如馮驩(huān)、馮煖(xuān)之類的人物,這在《戰國策》和《史記》上都有詳細記載。如果要翻案就必須拿出新的材料來駁倒以上兩部書的記載,否則這個案是翻不掉的。這正是問題的實質所在,避開它而翻案,只好想當然妄發議論:“嗟呼!孟嘗君特雞鳴狗盜之雄耳,豈足以言得士?”劉德斌對這種沒有事實根據的議論不去批評反而贊揚作者不引《史記》記載“省去了許多筆墨”,抓住了“最本質的內容”。
讀歷史書不為習俗之見所束縛,敢于以懷疑的眼光去探索問題,這種精神是可取的。王安石這篇文章可取之處僅此而已。但是他不依據事實去翻案就大錯特錯了。科學的態度要求實事求是,在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點科學精神也沒有,不值得學習。
證論問題當然離不開推論,但推論的大前提必須牢靠、穩固才行。“擅齊之強,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取雞鳴狗盜之力哉!”得士就不要靠雞鳴狗盜之力這個大前提是站不住的。因此“雞鳴狗盜之出其門,此士之所以不至也”的論據完全是主觀臆斷。劉德斌卻認為這個斷語“如斬釘截鐵,鏗鏘有力,字字警策,不容置辯”。對不合理的論斷為什么不可以辯一辯呢?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學家王安石的名作《讀〈孟嘗君傳〉》,言簡意深,歷代傳誦。對此,王子野同志在《名文未必無訛》一文中提出批評。他說:“在這篇文章中王安石一點科學精神也沒有。”他的理由是:“孟嘗君門下食客數千,什么樣的人都有,既有雞鳴狗盜之徒,又有士,如馮驩之類的人物,這在《戰國策》和《史記》上都有詳細記載。如果要翻案就必須拿出新的材料來駁倒以上兩部書的記載。” 筆者不揣冒昧,斗膽來“翻上一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