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相如完璧歸趙論
原文
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詐趙而脅其璧。是時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趙得其情則弗予,不得其情則予;得其情而畏之則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此兩言決耳,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趙弗予璧,兩無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歸,曲在趙。欲使曲在秦,則莫如棄璧;畏棄璧,則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璧乎?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與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請就死于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于秦?
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而責璧與信,一勝而相如族,再勝而璧終入秦矣。
吾故曰:藺相如之獲全于璧也,天也。若其勁澠池,柔廉頗,則愈出而愈妙于用。所以能完趙者,天固曲全之哉!
譯文
藺相如完璧歸趙,人人都稱道他。但是,我卻不敢茍同。
秦國用十五座城的空名,來欺騙趙國,并且勒索它的和氏璧。這時說它要騙取璧是實情,但不是想要借此窺視趙國。趙國如果知道了這個實情就不給它,不知道這個實情就給它。知道了這個實情而害怕秦國而給它,知道這個實情而不害怕秦國就不給它。這只要兩句話就解決了,怎么能夠既害怕秦國又去激怒秦國呢?
況且,秦國想得到這塊璧,趙國不給它,雙方本來都沒有什么曲直是非。趙國交出璧而秦國不給城池,秦國就理虧了。秦國給了城池,而趙國卻拿回了璧,就是趙國理虧了。要想使秦國理虧,不如就放棄璧。害怕丟掉璧,就不如不給它。秦王既然按照地圖給了城池,又設九賓的隆重禮儀,齋戒之后才來接受璧,那種形勢是不得不給城池的。如果秦王接受了璧而不給城池,藺相如就可以上前質問他:“我本來就知道大王是不會給城池的,這塊璧不是趙國的嗎?而十五座城池也是秦國的寶物。現在假使大王因為一塊璧的緣故而拋棄了十五座城池,十五座城中的百姓都會深恨大王,說把我們像小草一樣拋棄了。大王不給城池,而騙奪了趙國的璧,因為一塊璧的緣故,在天下人面前失去信用,我請求死在這里,來表明大王的失信。”這樣,秦王未必不歸還璧。但是當時為什么要派手下人懷揣著璧逃走而把秦國處在理直的一方呢?
那時秦國并不想與趙國斷絕關系。假如秦王發怒,在街市上殺掉藺相如,派武安君率領十萬大軍進逼邯鄲,追問璧的下落和趙國的失信,一次獲勝就可以使相如滅族,再次獲勝而璧最終還是要落到秦國手里。
因此我認為,藺相如能保全這塊璧,那是上天的保佑。至于他在澠池以強硬的態度對付秦國,在國內以謙和的姿態對待廉頗,那是策略上越來越高明了。所以說趙國之所以能得以保全,的確是上天在偏袒它啊!
1、藺相如之完璧:藺相如,戰國時趙國大臣。趙惠文王得到稀世之寶——和氏璧,秦昭王想用十五座城換取這塊璧。當時秦強趙弱,趙王恐給了秦璧卻得不到城。藺相如請命奉璧入秦,見秦王無意給趙城,用計賺回和氏璧,并叫隨從化裝從小路逃走,完璧歸趙。
2、情:實情、本意。
3、九賓:古代舉行大典時所用的極隆重的禮儀。賓指擯相,迎賓禮贊的官吏。
4、紿:欺騙。
5、令:假如。
6、僇:通“戮”,殺戳。
7、武安君:秦國大將白起的封號。邯鄲:趙國都城,在今河北邯鄲市。
8、族:滅族。
9、勁澠池:公元前279年,秦王約趙王會于澠池。宴會上秦王請趙王鼓瑟以辱趙王。藺相如隨行,便以刺殺秦王相威脅,請秦王為趙王擊缶。勁:強勁。果敢的意思。
10、柔廉頗:廉頗,趙國名將。藺相如因“完璧歸趙”和“澠池會”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上。廉頗不服,打算侮辱他。藺相如以國家利益為重,多次避讓廉頗。廉頗受到感動,負荊請罪。廉藺遂成刎頸之交。柔:忍讓。退讓的意思。
參考資料:
賞析
王世貞《藺相如完璧歸趙論》逆平常觀點而提出這樣一個看法:“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寶也;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予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請就死于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于秦?”意思就是直言秦王既然已經看著地圖劃給趙國城池,又在(朝堂上)設了“九賓”的禮儀,齋戒(五天)后要接受和氏璧,那情勢就不能不給城。王世貞認為秦王已經表現出了愿意用十五城換和氏璧的決心,而藺相如卻又將和氏璧偷偷送回了趙國,這就反而顯得藺相如失信了。反讓秦王得了理,秦王完全可能斬藺相如并發兵攻打趙國,以其失信。之后王世貞得出結論,藺相如此次實在是僥幸。趙國逃脫災難也是僥幸,是上天保護了理虧的一方。
這是《藺相如完璧歸趙論》的大概內容,然而我不敢茍同,請仔細閱讀《廉頗藺相如列傳》原文第三節:“秦以城求璧而趙不許,曲在趙……趙予璧而秦不予趙城,曲在秦……寧以負秦曲”可見藺相如對“理虧與得理”之間是有相當正確的把握的。在赴秦之前已經權衡了利弊得失,因此王世貞在“理”上的思考或許是多余的。
最關鍵的還是在下面,原文第六段中藺相如的一番言語:“秦強而趙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趙,趙立奉璧來。今以秦之強而先割十五都予趙,趙豈敢留璧而得罪大王乎?”藺相如的這番言語實在是完全得了理。現在的國際形式是秦強趙弱,否則也不會有您秦王一句話而趙王就派遣我立即送璧而來。試問處在弱勢地位的人如何去保護自己?處于被動地位的人如何使自己不受到損害?而下面不卑不亢的話就更是精彩:您如果真的想要和氏璧,那就先將十五城割讓給我趙國,我趙國豈敢不給你和氏璧?我將不但輸在理,還輸在義上,屆時您秦王可率三軍,往其他五國宣揚我趙國的不講信用,恐怕愿意聯秦起兵的不止一國吧?恐怕虎視眈眈妄圖侵吞趙國土地而找不到機會的國家也不止一個吧?因此從弱者趙國來看的話,藺相如此番言語實在是精彩,切合實際。
第三,秦王其實并不想給趙國十五城。哪怕秦王又齋戒又設“九賓”之禮,那也只是做個樣子,走個形式。破綻其實就出在原文的一句話上:“秦亦不以城予趙,趙亦終不予秦璧”。這句話恐怕經常容易被我們在閱讀過程中忽視吧?其實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可以看出和氏璧的取得與否是秦國占有主動,然而當藺相如秘密將和氏璧送回趙國并自己也全身而退后,秦王便再無音訊,倘若其真心實意想通過平等的手段來獲取和氏璧,途徑實在是有。然而這件事卻終究不了了之,而戲劇性的是,這樣一件不了了之的事最終成就了藺相如。
再次思索時覺得不敢非議王世貞先生的論斷,然而在閱讀中自己產生了些許拙見,便忍不住要躍然紙上,也便濁了讀者的耳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