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毛氈
原文
紅毛國,舊許與中國相貿易,邊帥見其眾,不許登岸。紅毛人固請賜一氈地足矣。帥思一氈所容無幾,許之。其人置氈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頃刻氈大畝許,已登百人矣。短刃并發,出于不意,被掠數里而去。
譯文
紅毛國,過去許諾與中國互通貿易。邊防的元帥見他們來的人太多,就不準許他們登岸。紅毛國的人再三請求說:“只要賜給我們一塊毛氈那么大的地方就足夠了。”元帥想,一塊毛氈能容納的人沒有幾個,就答應了。紅毛國的人就把毛氈放到岸上,僅能容納兩個人;他們把毛氈拉扯一下,就能容納四五人;他們一邊拉扯毛氈一邊從船上登陸,頃刻之間,毛氈大到一畝多,已能容納數百人了。這些紅毛國人一齊抽出短刀,由于出其不意,被他們劫掠了好幾里的地方才離去。
⒈紅毛國:明、清時有些人稱英國、荷蘭國為“紅毛國”。據《明史·和蘭傳》及《清史稿·邦交志》,自明 萬歷中,荷蘭海商始借船艦與中國往來。迄崇幀朝,先后侵擾澎湖、漳州、 臺灣、廣州等地,強求通商,但屢遭中國地方官員驅逐,不許貿易;惟臺灣 一地,荷蘭人以武力據守,始終不去。清順治間,荷蘭要求與清政府建交, 至康熙二年遣使入朝。其后清廷施行侮禁。二十二年,荷蘭以助剿鄭成功父 子功,首請開海禁以通市,清廷許之,乃通貿易。本篇所記,系據作者當時 傳聞,時、地未詳。
⒉固: 堅持。
⒊請: 請求。
⒋無幾: 沒多少。
⒌但:只。
⒍且……且……:一邊……一邊……。
⒎登:登上
⒏刃:刀。
⒐足:足夠。
10、氈大畝許:左右。
11、并:一起。
12、去:離開。
13、眾:人多。
14、許之:允許。
15、容:容納。
16、頃刻:片刻。
17、發:發射。
18、意:思想,意料。
19、掠:掠奪。
20、賜:賜予。
21、許。上文有四個“許”,它們的含義分為兩類:“舊許與中國相貿易”、“不許登岸”、“許之”中的三個“許”,均指“允許”、“答應”;“頃刻氈大畝許”中的“許”,指“左右”、“約”、“光景”,意為頃刻之間那塊氈毯就擴大到一畝地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