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西巴縱麑

朝代:先秦詩人:呂不韋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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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孟孫獵而得麑,使秦西巴持歸烹之。麑母隨之而啼,秦西巴弗忍,縱而與之。孟孫歸,求麑安在。秦西巴對曰:“其母隨而啼,臣誠弗忍,竊縱而予之。”孟孫怒,逐秦西巴。居一年,取以為子傅。左右曰:“秦西巴有罪于君,今以為子傅,何也?”孟孫曰:“夫一麑不忍,又何況于人乎?”

譯文

  孟孫氏打獵得到一只幼鹿,派秦西巴拿回去燒煮它。母鹿跟隨著秦西巴并啼叫。秦西巴不忍心,(將幼鹿)放還給母鹿。孟孫氏回來后,尋找鹿在哪里。秦西巴回答說:“小鹿的媽媽跟在后面啼叫,我實在不忍心,私自放還給母鹿。”孟孫氏很生氣,把秦西巴趕走了。過了一年,又采用他把他作為兒子的老師。左右大臣和侍衛說:“秦西巴對您有罪,現在卻把他作為您兒子的老師,為什么?”孟孫氏說:“(他)對一只小鹿都不忍心傷害,又何況對人呢?

注釋
1.縱麑(ní):放走小鹿。麑,小鹿。
2.竊:私自。
3.太子傅:太子的老師;太子是君位的繼承人
4.使:派,命令,讓。
5.獵:打獵。
6.烹:燒,煮。
7.啼:啼叫。
8.忍:忍心
9.居:過了
10.以為:把...當作
11.安:哪里
12.誠:的確
13.持:拿著
14.縱:放走
15.逐:趕走
16.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