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ㄙㄢˋ ㄍㄨㄢ
拼音 sàn guān
⒈ 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之官。與職事官相對而言。
散官「ㄙㄢˋ ㄍㄨㄢ」
⒈ 有其名而閒散無職事的官,多用為朝廷重官的酬傭,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各代不一。
引《隋書·卷二八·百官志下》:「高祖又採後周之制,置上柱國、柱國、……朝議大夫、朝散大夫,併為散官,以加文武官之德聲者,並不理事。」
⒈ 有官名而無固定職事之官。與職事官相對而言。 漢 制,朝廷對大僚重臣於本官之外加賜名號,而實無官守。 魏、晉、南北朝 因之。 隋 代始定散官之制。 唐、宋、金、元 因之。文散官有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光祿大夫等;武散官有驃騎將軍、輔國將軍、鎮國將軍等。其品秩之高下,待遇之厚薄,各代不一。參閱《通典·職官十六》。
引《隋書·百官志下》:“居曹有職務者為執事官,無職務者為散官。”
宋 陸游 《<施司諫注東坡詩>序》:“東坡 蓋嘗直史館,然自謫為散官,削去史館之職久矣。”
清 李賡芸 《炳燭編·金石萃編苻璘碑跋誤》:“朝議大夫者,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