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詞語解釋 / 包頭市是什麽意思
「包頭市」詞語解釋

注音 ㄅㄠ ㄊㄡˊ ㄕˋ

拼音 bāo tóu shì

⒈  在內蒙古自治區中部,南臨黃河,北依大青山。蒙古語為“包克圖”,意為“有鹿的地方”。1938年設市。人口1268萬(1995年)。為中國華北地區牲畜、毛皮和糧食、藥材的重要集散地。有著名的包頭鋼鐵公司,為中國重要的鋼鐵基地之一,有“草原鋼城”之稱。

國語辭典修訂本

包頭市「ㄅㄠ ㄊㄡˊ ㄕˋ」

⒈  城市名。位於綏遠省省境中部,為綏遠省省會。民國二十二年,分包頭縣一部分置市,隸屬綏遠省政府,居平綏、包蘭兩鐵路的連線點,是全省陸路交通網的樞紐,也是黃河皮筏貨運的終點。工商發達,為鄰近各省與蒙古貿易往來的集散中心,同時也是我國西北規模最大的鋼鐵工業城及羊毛集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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