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ㄗㄡˋ ㄕㄣˇ
拼音 zòu shěn
⒈ 奏請君上審定。
引《宋史·職官志一》:“紹聖 五年,詔臣僚上殿札子,中書省進呈取旨;其承受傳宣、內降,非有司所可行者,申中書省或樞密院奏審。”宋 周密 《齊東野語·誅韓本末》:“是夕之事, 彌遠 (禮部侍郎 史彌遠 )稱有密旨。 錢參政(錢象祖 )欲奏審, 史 下許曰:‘事留,恐洩。’遂行之。”
奏字解釋、 審字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