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ㄌ一ㄡˊ ㄙ ㄍㄜˊ
拼音 liú sī gé
⒈ 唐朝的一種法規。唐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類。“格”是朝廷臨時對國家機關所頒行的各種單行指示,是“令”的補充。凡公佈於天下的叫“散頒格”;留用於官署而不普遍頒行的叫“留司格”。
⒈ 唐 朝的一種法規。 唐 代成文法典分律、令、格、式四類。“格”是朝廷臨時對國家機關所頒行的各種單行指示,是“令”的補充。凡公佈於天下的叫“散頒格”;留用於官署而不普遍頒行的叫“留司格”。
引《舊唐書·刑法志》:“﹝ 長孫無忌 等﹞共撰定律令格式,舊制不便者,皆隨刪改。遂分格為兩部:曹司常務為‘留司格’,天下所共者為‘散頒格’。”